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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1学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10-17 浏览数: )

各学院(部):

根据南大教函〔2016〕20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1)规定,每学期5-8周启动创新创业学分(以下简称“双创学分”)认定工作。本次认定双创学分的途径仅包括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文艺类演出及体育类竞赛、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专利(其余途径所获双创学分将在教务管理系统直接认定)。具体学分认定申请步骤如下:

一、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

1、学生填写《南昌大学双创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6),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竞赛负责教师(以下简称“教师”)处进行成绩评定。【竞赛及教师信息详见《南昌大学可认定创新创业学分学科竞赛明细表》(附件5)】

2、教师根据学生提供材料,在附件6中对学生给予成绩评定(请使用等级制评分,A、B、C、D、F),并签字确认。

3、学生持教师签字后的附件6,连同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交至教师所在学院教务办进行学分认定。

4、学院教务办收到学生提交材料后,根据《可认定双创学分竞赛、训练及专利的等级划分与学分对应细则》(附件4)进行双创学分认定。

5、学院教务办汇总所有学生申请表后,填写《________学院2018-2019-1学期双创学分认定信息统计表》(附件3),将电子稿和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联培办。学院教务在填写附件3时,请参照《填写说明示例》(附件2

温馨提示:同类竞赛不得重复认定。含时间(届数)不同的、级别不同的(建模比赛国家级和美国赛)。

二、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参照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认定步骤。需为经过教务处实践科批准结题的项目。

三、文艺类演出及体育类竞赛

参照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认定步骤。文艺类训练需经艺术与设计学院认定上报,体育类竞赛需经体育与教育学院认定上报。

四、专利

参照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认定步骤,由指导教师予以成绩评定,教师所在学院教务办认定学分。

双创学分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10月15日,教务处启动学分认定工作。

2、10月15日-11月9日,学院教务办通知学生生按照要求提出申请并组织教师予以成绩评定;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并做好存档工作。

3、11月12日,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联合人才培养办公室。

提交材料说明:

一、提交教务处材料:

必交材料:《________学院2018-2019-1学期双创学分认定信息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

选交材料:《学院新增可认定双创学分学科竞赛事申请表》(附件7,内含新增赛事简介),电子版及纸质版如无新增可不提交)。同时,做好新增赛事的双创学分认证工作。

二、学院存底备查材料:

1、学生提交的原始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的复印件)。

2、学生提交的《南昌大学双创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6)。

3、《学生修读创新创业学分情况统计表(按学院年级)》(附件8)。

4、《学生获创新创业学分情况汇总统计表(按班级)》(附件9)。

 

教务处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1.南大教函〔2016〕20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填写说明示例
附件3. ____学院2018-2019-1学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信息统计表
附件4.可认定创新创业学分竞赛、训练及专利的等级划分与学分对应细则
附件5.南昌大学可认定创新创业学分学科竞赛明细表
附件6.南昌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
附件7. ____学院新增可认定创新创业学分学科竞赛申请表
附件8.学生修读创新创业学分情况统计表(按学院年级)
附件9.学生获创新创业学分情况汇总统计表(按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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