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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2012年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6-12 浏览数: )
各有关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推动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改革与发展,大力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实施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赣教高字〔2012〕111号)精神,2012年,我省启动实施了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工作。为推动试点项目的实施和落实,保证项目取得成效,经研究,决定对我省2012年批准的40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4年3月下旬至7月中旬。检查分为学校自查及专家实地考查两个步骤,学校自查时间从3月下旬至6月中旬,专家实地考查时间拟安排在7月中旬左右。
  二、检查内容
  按照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内容,由专家组根据项目任务书进行逐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团队建设、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环节、教学管理改革、经费投入和使用等方面的情况。
  三、检查程序
  (一)学校自查。各有关高校对照当年本校立项建设的2012年《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进行自查。在总结前一阶段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填写《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撰写项目中期建设报告。
  (二)报送材料。请各有关高校将《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及项目的中期建设报告各一式5份(用A4纸打印),于6月15日前报送至省高教评估所,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稿发至省高教评估所邮箱。联系人:黎莉;联系电话:88507953;联系地址:江西师范大学老校区田家炳大楼七楼;邮箱地址:
jxgjpgs@126.com
  (三)实地考查。在各校自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按照附件2规定的范围,对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考查。考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专家答辩、现场察看等方式进行。实地考查时间另行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xxxx年x月x日
 
另:我校各试点项目网站:http://jwc.ncu.edu.cn/zjcd/bkjxgc/zyzhggsdxm/index.htm 
关于开展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2012年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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