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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级(五年制)、2010级、2011级学生所修课程补考后不及格申请重修的有关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3-12-23 浏览数: )

各学院:

       根据《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8年修订)》(昌大校发[2008]71号)文件规定:"学生所修课程考核不及格应参加补考,补考后仍不及格可以参加重修。Ⅰ类通识课和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允许重修1次;Ⅱ类通识课考核不及格,可申请补考、重修,也可改修其它Ⅱ类通识课。"

       现将2009级(五年制)第一、三、五、七学期,2010级学生第一、三、五学期,2011级学生第一、三学期、的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申请参加重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09级(五年制)第一、三、五、七学期,2010级学生第一、三、五学期,2011级学生第一、三学期的课程(指参加补考后仍不及格的Ⅰ类通识课和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且未参加过重修,下同),教务处将在下学期开学前安排课程的重修考试(与开学前补考同时进行);

       2、希望各位报名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重视考试机会,认真复习,按时参加考试。

       3、申请办法:

       (1)学生登陆http://218.64.56.18 ,输入本人学号和密码进入系统,双击"学生专区"进入学生专区界面——>单击"D:学籍成绩"——>单击:"2:补考重修报名"——>选择报名学期"为"2013-2014-2"学期,点击"进入报名"按钮出现课程,选择你下学期开学前需要参加重修的课程后点击"报名"按纽即可。一经选定,视学生同意参加下学期开学前的重修考试(与开学前补考同时进行);

       (2)网上申请时间为: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15日

       4、本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的课程不需要报名(II类通识课除外),下学期开学前将全部安排考试(Ⅱ类通识课需网上报名申请,不报名的将不安排考试)。

       5、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报名的,不予安排考试。

       6、学生考试有舞弊或者违纪的,相应课程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7、如有疑问,请在报名时间内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或教务处学籍科咨询。教务处学籍科联系电话:83969100。请各学院教务办务必通知到所属学院学生班级。

教 务 处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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