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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9-21 浏览数: )

各学院:

为促进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21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要求,我校将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1.项目由各学院申报,经学校评审,并最终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资助项目。学校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录取结果予以审核或评审。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2.可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重点及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模式。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

3.可依托中俄教育科研合作交流中的平台,选派学生、学者赴俄乌白高校学习研修、开展科研合作或课题研究。

4.各学院请于112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与国外院校签署的协议中/外文复印件交至国际交流学院302办公室,并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协议中/外文扫描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2440817152@qq.com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研究生:36-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硕士研究生:24-36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三、重点资助专业及资助内容

1.重点资助专业

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机械制造等工程技术类专业。

2.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人选条件及要求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1)访问学者:须为本校正式在编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本校重点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1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博士研究生:须为本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式在编人员。硕士研究生须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11日后出生);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为本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1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是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

4)硕士研究生:须为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周岁(19851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须为本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1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6)本科插班生:须为本校全日制优秀在读二年级(含)以上计划内统招本科生,且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2 分(四分制),成绩单无不及格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申请时需已获得进入外方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邀请信。培养方案中需明确学生赴国外后无需语言预科学习,已有招生、培养记录,实际教学安排的,严格按照联合培养方案执行。

7.外语水平

申请人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使用俄语作为工作语言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人,俄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组织的俄语培训,培训合格方可派出。派出后可进行一年语言预科学习。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该项目亦可适用于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申请人,外方邀请信中须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申请时英语需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行语言预科学习。

五、选拔办法及录取

1.选拔办法

被推荐人选需在202131日—310日(第一批)、91-10日(第二批),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申请材料于38日前(第一批)、98日前(第二批)交给相应的联系老师。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派出渠道”请选择“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本科插班生申请者(需提交附件2)请联系国际交流学院302办公室朱老师,联系电话:0791-83968497。硕/博士研究生申请者请联系研究生院谢老师,联系电话:0791-83969341访问学者申请者请联系人事处饶老师,联系电话:0791-83969080

咨询QQ群:425451310

3.录取时间

录取结果将分别于 4 月底(第一批)、10 月底(第二批)公布。申请人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六、派出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1231日。俄语未达标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如未按要求参加俄语培训或未通过俄语培训结业考试,将不予派出。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3.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五年内不再接受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

附件:

1. 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

2. 南昌大学全日制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国际教育中心(国际交流学院)

研究生院

人事处

2020 9 21


附件1: 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 南昌大学在校全日制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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