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拟启动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一)2021年立项的各级别项目;
(二)2022年立项的项目,如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也可申请结题;
(三)2020年办理了延期结题的各级别项目,必须在此次完成结题,否则将按项目终止处理。
二、结题要求
(一)工作分工:由项目学生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组织项目结题工作。
(二)结题方式:答辩结题。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用线上或线下答辩方式。
(三)结题材料要求:学生登录“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https://scjypt.ncu.edu.cn)提交结题材料。具体提交时间由学院确定。
结题材料应包括项目结题报告和项目研究报告、结题汇报PPT等。
1.项目结题报告:如实填报项目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平台在线填写)。
2.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组在项目研究工作结束后、申请结题前,针对整个研究过程及研究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
研究报告由3大部分组成:
(1)前置部分,指正文之前的信息,包括标题(含课题性质、定位)、署名、摘要、关键词,以及序言(或前言、致谢)、目录。
(2)正文部分,指研究报告的主体,包括导论(研究背景、问题陈述、研究意义)、研究队伍、研究过程(研究、设计、实验等过程)、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结果与分析。
(3)结尾部分,指研究过程中所引用的资料,包括参考资料、他人的研究成果、参考书目、注释和附录(附表、附图),以及后记等。研究报告应分章节陈述,总篇幅为20—100页。
3.感想与体会:将完成项目过程中的体会及收获写成报告,不少于2000字。
4.研究成果等支撑材料:
(1)项目成员及指导老师简介;
(2)工作记录本;
(3)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
(4)项目组成员在校学习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
(5)项目组工作照片等。
以上材料需在平台提交扫描版。成果中如有实物,可在答辩时展示。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结题材料进行增减。
三、项目推优
各学院可按10%的比例在此次结题的国家级项目中推荐优秀项目(不足1个的按1个推荐)。优秀项目须按本通知第二部分“结题要求”中“结题材料要求”汇总相关材料并按附件2格式要求进行整理并上传至“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https://scjypt.ncu.edu.cn)。
四、工作安排
(一)5月4日前,项目组登录“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https://scjypt.ncu.edu.cn),完成结题材料提交工作。
(二)5月5日前,各学院确定项目结题方式,并填写和提交附件1《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安排表》(仅需提交电子稿)。
(三)5月12日前,各学院完成项目结题答辩,并在平台导出结题项目汇总表,须提交电子稿(文件命名为:XX学院2023年双创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及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稿1份。
(四)5月16日前,学生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结题材料,并上传至“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教师登录平台确认、审核修改后的结题材料。
(五)5月18日前,学院登录“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审核学生结题材料并对优秀项目进行标记,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以上材料电子稿发至教务处谈潇梦邮箱,纸质稿报送至办公楼教学条件与建设科106室。
五、学分认定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后项目组成员均可获得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具体学分认定工作请参照《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暂行)》(南大教函〔2022〕18号)。
请各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学院高度重视双创项目结题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率已列入学院状态评估指标体系。到期未结题项目的指导老师原则上将暂停1年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人:谈潇梦、徐桂芳,联系电话:83969045。
附件:
1.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安排表
2.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装订格式
3.《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暂行)》(南大教函〔2022〕18号)
4.各学院教务办对口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教务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