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高教司函〔2019〕8号)和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训练、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各级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具体项目类型和申报要求参见附件1《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南大教函〔2017〕109号)。
二、项目级别及项目资助
1.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分为校级、国家级两类。
2.校级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资助金额为0.8万元,创业实践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国家级项目资助经费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资助。学校将以校级项目资助经费、追加经费、学校场地和仪器设备使用、教师项目指导、获得学分等形式对国家级进行配套。优质创业实践项目还可获得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支持。
三、项目申报
1.校级项目由各学院学生自主申报,每个学院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数不低于去年的立项数量(详见附件2),不设数量上限。学院申报情况将列入学院年度状态评估。国家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遴选产生。
2.本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将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具体网上申报流程详见附件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0日。
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动员学生积极申报项目,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为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创造良好条件。同时,动员教师积极参与项目的指导工作。
四、项目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人或团队应自主设计项目,并联系、确定项目指导教师。学生申报的项目需经指导老师系统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立项。
2.申报人或团队填写项目申报书,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提交至所在学院。
3.所在学院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本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排序。具体评审标准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评审标准》(附件4)。评审排序公示后,将《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汇总表》(附件5)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学校根据学院的评审排序按一定比例立项校级项目,并组织专家评审组从立项的校级项目中评审遴选国家级项目。
5.各级项目立项后,学院应督促学生和指导教师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并根据《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对项目进展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定期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五、申报材料
1.《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6)及支撑材料,请于4月12日前交至学院教务办。
2.《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汇总表》(附件5,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签字盖章)请于4月20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六、其它说明
1.申报“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8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为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重要回信精神,申报项目中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可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须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org.cn)。
2.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涂欢,联系电话:83969094。
附件:
1.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2.2018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立项数汇总表
3.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网上申报事宜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评审标准
5.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汇总表
6.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2019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