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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9-21 浏览数: )

各学院(部):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党〔2017〕56号)《南昌大学课堂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南大教字〔2017〕6号)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学校本科教学水平和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教学工作要求

1.回归教学本分。教师应充分认识到教书育人是自己的首要职责,要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上,认认真真讲好每一堂课。要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研究教学,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

2.坚守职业道德。教师是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要遵守宪法法律、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所有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有违反宪法法律、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等下列言行: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党的形象和国家荣誉、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宣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宣传邪教、传播宗教教义、开展宗教活动;编造、传播虚假、错误信息;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传迷信思想,违背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以及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等。

3.严肃课堂纪律。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主导,要严格遵守教学工作规范,严肃课堂纪律。应按课表在规定时间、地点上课,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不得自行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备课要充分,内容要熟练,教材、教案等教学文件要齐备。衣容整洁大方,教态端庄自然,文字板书规范,语言表达流利。自觉关闭或调整好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在教学场所吸烟。要加强对课堂纪律管理,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对学生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给与批评教育。

4.加强过程考核。教师应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加强对学生课前准备、课中表现、课后学习成效等内容的授课过程考核和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的比重,并保存好过程考核的原始记录。要特别注重学生课堂学习的过程考核,做好考勤、问答、小测试等课堂考核记录,不断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学生课程的总成绩及其分项成绩(包括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将同时向学生本人公布。

5探索课程思政。教师要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养成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的习惯,激发学生学习主体意识。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要突出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重视价值引导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培育高尚的文化素养、健康的审美情趣、乐观的生活态度;自然科学类课程要突出培育追求真理、探索创造、甘于奉献的科学精神,培育求真务实、实践创新、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6.深化教学改革。教师应注重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的吸收与应用,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应当基于课程教学要求严谨、认真的研究讲授知识、提出观点。要梳理课程的教学内容,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要因课制宜选择课堂教学方式方法,科学设计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并根据学生学习效果的信息反馈及时改进课堂教学,建立与创新人才相适应的课程体系,统筹推进教学内容和方法内容的综合改革。

7.利用技术平台。教师要积极应用学校已建成的网络教学平台(http://ncu.fanya.chaoxing.com)等现代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实现教学方法、学习方式从传统模式到现代模式的性质飞跃,构建新型师生关系,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

二、学生课堂行为要求

1.严格教学活动。学生应当通过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课表,按课表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符合免听规定的,应办理相应的手续。无故缺席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因故迟到或早退,须经任课教师批准方能进入或离开教室。学生还应积极主动配合教师进行出勤考核,不得谎报、瞒报出勤。学生在课堂上言行举止应符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衣着应整洁得体,上实验或实习课应符合着装规定。对缺交作业累计超过某门课程作业总数的1/3或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1/3的学生,教师可以取消该生该课程考核资格,并不予安排补考。

2遵守课堂纪律。学生应尊重教师,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讲,不得随意说话及讨论与学习内容无关的话题。如有问题可举手示意,经教师同意后方可起立提问。遵从教师的教学安排及管理,按时完成预习、作业、讨论、测验、实验等学习任务。 

3爱护公共财物。学生应保持教室内卫生清洁,爱护教学设施、仪器设备和教具。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纸屑、口香糖等废弃物品,严禁将食品带入课堂食用。不得随意挪动、私拆、损毁教室内设施或设备。严禁在课桌椅及墙壁上乱涂乱画,不得损坏公物。课前和课间休息时,学生要主动擦黑板,保持黑板清洁。

4.保持良好沟通。学生如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应在课后直接与教师进行沟通,以表达自己的看法。也可以实事求是地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选派代表当面向开课学院(单位)和教学主管部门反映。学生应按照教学效果评价要求,对教师的教学活动和教学效果进行客观评价,及时反馈教学信息,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三、各学院(部)工作要求

1.开展教学检查。各学院(部)要根据学校本科教学授课质量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领导干部听课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学校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安排,组织安排好专家及领导开展同行评教和领导评教,采取听课和看课的方式,深入课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通过听课看课,全面了解和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素养、教学效果等。

(2)了解教师授课过程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逻辑内容、学科深度广度、语言表达、驾驭课堂能力、启发思维、调动学生主观能动性等方面情况。

(3)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掌握教材选用、课件、教案、教学计划等情况,了解教师潜心教学、服务教学的情况。

(4)与学生进行访谈交流,了解学生的教学满意度和获得感,对教师授课情况做更全面深入的了解。鼓励和支持学生自我管理、相互监督,主动提醒和纠正违反课堂纪律或言行举止不文明等行为。

(5)检查到课情况,了解未到课学生原因,有针对性地解决到课率低的问题。

2.反馈教学情况。各学院(部)在开展课堂教学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授课教师存在教学水平和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授课教师指出并提出改进建议;如发现违反学校课堂教学管理规定的,应及时上报教务处(联系电话:83969101)进行处理;对疑似违反课堂教学管理规定的,应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及时聘请校教学督导进行听课审查。

各学院(部)须将本通知发至每个任课教师和在校学生,组织师生学习了解本通知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好本学院(部)的工作方案,把课堂教学建设与管理作为一项大事常抓不懈,并对相关工作材料进行存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教务处和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将组织校督导专家进行不定期督查,对课堂教学管理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

特此通知。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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