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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28 浏览数: )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和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训练,提高其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各级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的项目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具体项目内容和申报要求参见南大教函〔2017〕109号《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详见附件1)。

二、项目级别及项目资助

1.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分为校级、国家级两类。

2.校级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资助金额0.8万元,创业实践项目资助金额2万元。国家级项目资助经费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资助。学校将以校级项目资助经费、追加经费、学校场地和仪器设备使用、教师项目指导、获得学分等形式对国家级进行配套。优质创业实践项目还可获得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支持。

三、项目申报

1.校级项目由各学院学生自主申报,每个学院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数不低于去年的立项数量(详见附件2)。不设数量上限。学院申报情况将列入学院年度状态评估。国家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遴选产生。

2.本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将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具体网上申报流程详见附件3。

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动员学生积极申报项目,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为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创造良好条件。同时,动员教师积极参与项目的指导工作。

四、项目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人或团队应自主设计项目,并联系、确定项目指导教师。

2.申报人或团队填写项目申报书,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提交至所在学院。

3.所在学院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本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排序。具体评审标准见附件4:“大学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评审标准”。评审排序公示后,将2018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汇总表(附件5)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学校根据学院的评审排序按一定比例立项校级项目,并组织专家评审组从立项的校级项目中评审遴选国家级项目。

5.各级项目立项后,学院应督促学生和指导教师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并根据《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对项目进展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定期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五、申报材料

1.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6)及支撑材料。请于4月15日前交学院。

2.2018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汇总表。(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要签字盖章,详见附件5)请于4月25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涂欢

联系电话:83969094  

附件:

1.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2.2017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立项数汇总表

3.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网上申报事宜

4.大学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评审标准

5.2018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汇总表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2018328

附件1: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附件2:2017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立项数汇总表
附件3: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网上申报事宜
附件4:大学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评审标准
附件5:2018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汇总表
附件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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