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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推荐-高校社

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前后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6-02 浏览数: )

 

各学院: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了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暑假前后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前后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夏季学期从619日开始至924日结束。其中:

(一)上班(2)619日~72日。

(二)暑假(9)73日~93日。

(三)上班(3)94日~924日,新生97日报到。

老生由各学院根据夏季学期工作要求自行安排,原则上集中缴费注册时间为94日。

秋季学期于925日(星期一)开始,新生、老生925日正式上课。

二、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工作

期末考试已经陆续开始,各学院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真正实现以考促教、以考促学。

(一)各学院要通过学生工作干部、辅导员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诚信教育,加大校规校纪的宣传力度,使学生了解考试违纪的严重危害性,贯彻“防重于治”的原则。

(二)各学院要求监考人员从培养诚信人才的高度,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允许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聊天、擅离岗位、睡觉、看书看报等,要向考生重申考试纪律要求及违纪处罚条款,并从严查处考生的违纪行为。

(三)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巡考制度,已安排的巡考人员要严格执行巡考要求,逐个考场进行巡视,对监考人员逐个强调纪律要求,每场考试的巡视不少于两次(开考前半小时内须巡视一次,考试期间至少巡视一次),并在考场记录表上的“巡考人员签字”栏目签字,巡考结束后填写巡考记录表。

(四)教务处和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也将加大对学院巡考、监考工作作风和学生考风的监督力度,对查处的违纪行为将从严处理。

三、部分日常教学工作及时间安排

项目

主要内容

时间节点

毕业生毕业工作

1、 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

2、 往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补授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3、 应届本科毕业生辅修专业(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4、 往届本科毕业生辅修专业(双学位)补授资格审查工作。

初次上报时间:

69

补报截止时间:

619

5、 领取毕业证和学位。

预计时间:

629

期末成绩录入

6、 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对考试违规、缺考、取消考核资格的要在标记栏选择“违规”、“缺考”、“取消”标记。

7、 任课教师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评卷及成绩录入的,学院应及时安排其他教师协助完成评卷及成绩录入。

成绩录入截止时间:

619

成绩未录入公布时间:

622

实践教学工作

8、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并做好毕业生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工作。

答辩截止时间:

62

9、 安排下学年秋季学期实验教学,上交实验课表和汇总表。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和实验大纲制定实验课教学计划,并做好实验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验室(中心)规范管理常态化,实验开出率达到100%

上交实验课表截止时间:

106

开学初补缓考工作

10、 Ⅱ类通识课考核不及格要求补考的学生单独申请补考报名。

报名时间:

619-625

11、教务处组织各学院教务办核对补缓考信息及整理补缓考试卷。

628

12、学院教务办领取并下发补缓考学生准考证。

914

13、 学生补缓考。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明的为准。

开始考试时间:

918

夏季学期重修选课

14、 单独开设部分公共课供学生重修选课,具体课程另行通知。

选课时间:

61212:30

-1223:59

秋季学期重修选课

15、 单学期课程不及格学生重修选课。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选课时间:

92012:30

-2210:00

教研准备工作

16、 组织开展教研活动。进一步布置落实新学期教学任务、检查新学期教学准备情况、集体备课、教案检查、授课经验交流等。

925日前

学生

选课

17、 专业选修课预选。开放所有专业选修课供学生选课。

61412:30

-1516:30

18、 专业选修课正选。取消预选阶段因选课人数太少达不到开课要求的课程,学生可以改选其他的课程。

91312:30

-1412:00

19、 Ⅱ类通识课、创新创业课程选课。

2014级及五年制2013级学生:

61912:30

-2112:00

2015级学生:

62012:30

-2112:00

2016级学生:

62112:30

-2212:00

20、 个性课选课(主要针对2015级及高年级学生)。

91812:30

-1910:00

开学初教学检查

21、 开学第一天和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学院要做好上课前准备工作,组织全体院系领导进入课堂听课、与师生面对面交流,了解第一手的教学情况。

925-30

补退改选课

22、 Ⅱ类通识课、创新创业课程、个性课补选、退选、改选。

101012:30

-1210:00

    四、学院领导、同行专家听课评教工作

各学院要按照要求完成本学期学院领导、同行专家听课评教工作,并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本学年评教结果。该项工作作为学校审核评估重要数据材料,也是各学院教学工作状态评估的重要依据。

    五、参加江西省专业综合评价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我校哲学等36个专业将参加2017年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参评,各参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正在组建当中。暑假前后,请有关学院和专业负责人密切关注省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认真学习《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1718号)等文件精神,同时请参评专业教指委委员做好参加省教育厅组织召开的教指委成立大会的准备,以及开展专业大类指标体系制定等工作,确保我校参评工作有序推进。

 

 

教务处

                                  2017年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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