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辅修专业(双学位)招生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及学校有关规定,经学院申请,学校审核,我校2017年拟开设新闻学等25个辅修专业(双学位),现将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7年证书及注册方面的重大调整
(一)本通知所指辅修专业,即为原“双学位”。
(二)学生修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南昌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及双学位学位证书。
(三)学生获得的辅修专业证书,将标注在主修学历证书中(注明“第二专业”)。
(四)学生获得的辅修专业证书及双学位学位证书分别在“学信网”及“学位网”上注册。
二、开设辅修专业单位及专业
序号 |
开设单位 |
招生专业 |
授予学位类别 |
1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新闻学 |
文学 |
2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广告学 |
文学 |
3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文学 |
4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文学 |
5 |
外国语学院 |
德语 |
文学 |
6 |
外国语学院 |
西班牙语 |
文学 |
7 |
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 |
8 |
公共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 |
9 |
公共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10 |
经济管理学院 |
金融学 |
经济学 |
11 |
经济管理学院 |
经济学 |
经济学 |
12 |
经济管理学院 |
经济统计学 |
经济学 |
13 |
经济管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14 |
经济管理学院 |
会计学 |
管理学 |
15 |
经济管理学院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16 |
经济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17 |
经济管理学院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18 |
经济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 |
管理学 |
19 |
经济管理学院 |
工业工程 |
管理学 |
20 |
体育与教育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理学 |
21 |
体育与教育学院 |
教育学 |
教育学 |
22 |
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 |
23 |
管理学院 |
物流管理 |
管理学 |
24 |
管理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管理学 |
25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三、招生及注意事项
(一)招生须知
1、报名资格:校本部、科技学院、共青学院、人武学院在校本科生。
2、报名时间:4月24日至5月15日。
3、报名地点:各开办学院教务办公室或指定地点。
4、报名手续:填写“南昌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二份,直接交至开课学院报名点。
5、收费标准:
(1)修读人文社科(文、史、哲)每学年学费3500元。
(2)修读人文社科(经、管、法、外)每学年学费3800元。
(3)修读理工科(I)每学年学费4000元。
(4)修读理工科(II)每学年学费4200元。
6、上课时间:开学第二周正式上课,上课时间为晚上或双休日。
(二)注意事项
1、学生修读辅修专业,需选修主修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以外的其他学科门类专业学士学位(学科门类划分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为准),否则不能颁发双学位。如:行政管理专业学生,授管理学学士,则不能修读同授管理学学士的财务管理、会计学等专业的双学位。
2、各开办学院9月10日前须将辅修专业学费交计划财务处,并将学生名单、申请表及计划财务处收据(复印件)交教务处。
四、学制和教学形式及证书发放
辅修专业学制两年,修满60左右学分(具体以各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为准)。教学形式采取单独开班、随堂听课选修、网络辅助授课等形式,选修达到15人的专业,单独开班。
学生修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南昌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及双学位学位证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满一年但未修完所有课程的,则只颁发南昌大学辅修专业结业证书。
附件:
1.南昌大学本科生修辅修专业申请表
2.南昌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