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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辅修专业(双学位)招生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4-20 浏览数: )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及学校有关规定,经学院申请,学校审核,我校2017年拟开设新闻学等25个辅修专业(双学位),现将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7年证书及注册方面的重大调整

(一)本通知所指辅修专业,即为原“双学位”。

(二)学生修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南昌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及双学位学位证书。

(三)学生获得的辅修专业证书,将标注在主修学历证书中(注明“第二专业”)。

(四)学生获得的辅修专业证书及双学位学位证书分别在“学信网”及“学位网”上注册。

二、开设辅修专业单位及专业

序号

开设单位

招生专业

授予学位类别

1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学

文学

2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告学

文学

3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文学

4

外国语学院

日语

文学

5

外国语学院

德语

文学

6

外国语学院

西班牙语

文学

7

法学院

法学

法学

8

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管理学

9

公共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学

10

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学

经济学

11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学

经济学

12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统计学

经济学

13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14

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学

管理学

15

经济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

管理学

16

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管理学

17

经济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管理学

18

经济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

管理学

19

经济管理学院

工业工程

管理学

20

体育与教育学院

应用心理学

理学

21

体育与教育学院

教育学

教育学

22

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管理学

23

管理学院

物流管理

管理学

24

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学

25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三、招生及注意事项

(一)招生须知

1、报名资格:校本部、科技学院、共青学院、人武学院在校本科生。

2、报名时间:424日至515日。

3、报名地点:各开办学院教务办公室或指定地点。

4、报名手续:填写“南昌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二份,直接交至开课学院报名点。

5、收费标准:

1)修读人文社科(文、史、哲)每学年学费3500元。

2)修读人文社科(经、管、法、外)每学年学费3800元。

3)修读理工科(I)每学年学费4000元。

4)修读理工科(II)每学年学费4200元。

6、上课时间:开学第二周正式上课,上课时间为晚上或双休日。

(二)注意事项

1、学生修读辅修专业,需选修主修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以外的其他学科门类专业学士学位(学科门类划分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为准),否则不能颁发双学位。如:行政管理专业学生,授管理学学士,则不能修读同授管理学学士的财务管理、会计学等专业的双学位。

2、各开办学院910日前须将辅修专业学费交计划财务处,并将学生名单、申请表及计划财务处收据(复印件)交教务处。

四、学制和教学形式及证书发放

辅修专业学制两年,修满60左右学分(具体以各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为准)。教学形式采取单独开班、随堂听课选修、网络辅助授课等形式,选修达到15人的专业,单独开班。

学生修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南昌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及双学位学位证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满一年但未修完所有课程的,则只颁发南昌大学辅修专业结业证书。

附件:

1.南昌大学本科生修辅修专业申请表

2.南昌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420

南大教函〔2017〕29号--关于2017年辅修专业(双学位)招生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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