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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关于2017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作者: 学籍科  发布日期:2016-12-02 浏览数: )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省教育厅、新华社有关文件和通知,2017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照相)工作将在本学期进行。为了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是由新华通讯社江西分社图像信息采集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到我校进行,时间为20161214-1216,各学院的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1

未在规定时间内采集图像信息的学生由自己到新华社江西分社补拍,学校不再受理。新华通讯社江西分社补拍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中大道688号;补拍时间:20173月份(4日、5日、11日、12日、18日)。20174月份(8日、9日、15日、16日)。以上补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其他时间不接待散拍。希望同学按规定时间在学校拍摄,尽量不要补拍,拍摄时请携带不散拍证明、身份证前往,不可私自带人进去拍摄。补拍证明见附件2

二、根据规定,每个学生应交纳图像信息采集制作费用15元,费用由教务处学籍科代拍摄单位收。拍摄单位提供规格为2寸的照片和规格为1寸的照片,用于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档案资料各毕业班以班为单位,于2016129日前由班长统一收好信息采集费,交学院教务办,教务办负责人统一转帐。

三、特别注意事项

此次图像信息采集采用电子数据,不填写“图像信息采集卡”。特别注意:各学院教务办根据名单先按班级打印好,拍摄时带上名单,组织学生按学号顺序进行拍摄拍摄时,由班长在打印名单上填写“拍摄序号”,拍摄序号应与拍摄学生的基本信息一致。随后,各学院教务办将“拍摄序号”填写到电子版中(四位数字,如:00010098),请不要填写错误并将表格中的民族、手机号码、拍摄时间填写完全,没有拍摄的学生名单请在电子版中删除再将填好“拍摄序号”的电子版数据名单返还学籍科

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好,于20161226日前将表格发给教务处学籍科,以便学校在27日上报新华社,请各学院务必准时上报。

四、拍摄着装规定

建议照片拍摄时要求着装整洁、梳理干净、不穿与背景相近的蓝色上衣,必须穿着有领上衣,不要穿遮挡脖子的高领衣;面正对相机方向以照片能见两耳为准;头发不能染色、不遮眉毛及耳朵,在照片上头发所占的总面积不能超过面部的总面积,佩戴眼镜以拍照时不反光而且能清晰见到眼睛的各部位为准;不准佩戴有色眼镜;不着浓妆,化妆要以不掩饰面部瑕疵缺陷为准;佩戴耳、项等饰品以不遮挡面部瑕疵缺陷为准。

五、请各学院教务办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组织好学生,做好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并通知到每一个毕业生。

 
                                                                                                              教务处

                       2016122
关于2017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照片信息采集的通知
附件1:2017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
附件2: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补(散)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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