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1学期办理重修(含首考已合格课程重修)、补修及免修报名等有关手续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昌大学全日制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以及《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请2016-2017-1学期需要办理重修(含首考已合格课程重修)、补修及免修报名等有关手续的同学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
一、不合格课程重修
首次修读的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给予一次免费补考机会。必修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必须按学分缴费重修。选修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可按学分缴费重修,或改修同类其他课程,如已满足学分要求,也可放弃,但已修课程不合格成绩将计入成绩单。
现将2012级(五年制)、2013级、2014级、2015级学生单学期(指第一、第三、第五、第七学期)补考仍不及格需申请重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重修申请的课程仅限单学期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
2、报名办法:
(1)学生登陆http://218.64.56.18/jsxsd/,输入学号和密码进入系统,单击“考试报名”—>“重修报名选课”,选择你本学期需要参加重修的课程后点击“报名”即可。一经选定,视学生同意参加本学期重修。
(2)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7日—9月17日。
3、报名结束后,教务处将统计重修的课程及人数,对于达到一定报名数量的课程将与开课学院协商是否单独开设重修班。
4、所有重修学生的课程将进入学生个人课表,教务处课表排定后将发布相关通知,学生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个人课表。
5、单独开班的重修班级一般单独组织考核,期末考试纳入学校统一管理。跟班学习的重修学生与所跟班级一起参加考核。重修考核仍不合格或未参加期末考试的,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补考。
6、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申请报名的学生,不予安排重修。
7、学生考试有舞弊或者违纪的,只能在最后一学年申请报名重修。
二、首考已合格课程重修
学生对首次修读合格课程的考核成绩不满意,经慎重考虑愿意重修该课程,可申请按学分缴费重修。申请批准后,原课程成绩注销,不能恢复。课程成绩以重修考试成绩实分记载,申请重修合格课程的累计学分,不得超过10学分。
1、申请合格重修的课程仅限本学期已开出课程。
2、申请合格课程重修的学生须在南昌大学教务处主页“文件下载”下载《南昌大学学生首考已合格课程重修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3),选定拟跟班课程,申请表填妥后,于2016年9月14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科审核,逾期不再办理。
3、申请合格重修的课程跟开课班级上课,修读学生加入开课学生名单,跟班考试(若重修课程与正常修读课程的考试时间冲突,则办理重修课程的缓考手续)。
三、补修和免修
申请补修或免修的学生认真填写《南昌大学补修课程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或《南昌大学免修课程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后,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并盖章,于2016年9月14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科审核,逾期不再办理。
特别提示:根据《南昌大学学生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缺交作业累计超过某门课程作业总数的1/3或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1/3的学生,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考核成绩标识为“取消考核资格”,该课程取消补考必须重修或重选其它课程。请学生在选择跟班修读课程时务必慎重。
如有疑问,请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或教务处学籍科咨询,教务处学籍科咨询电话:0791-83969100。
特此通知。
附件:
1、南昌大学补修课程申请表
2、南昌大学免修课程申请表
3、南昌大学首考已合格课程申请表
教务处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