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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科研训练项目选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5-06 浏览数: )

各学院:

根据《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掌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的素质,提高其创新实践能力,学校决定继续开展科研训练项目选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学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通过科研训练所有环节(包括申请、立项、开题、训练及中期考核、结题等),成绩合格者可获得2个创新创业学分。科研训练项目实行导师制。指导老师可结合学生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等成果评定其科研训练总成绩。

二、选报要求

(一)教师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指导学生科研训练项目:

1、有在研课题:含厅级课题立项(主持)、省部级课题立项(排前二)、国家级课题立项(排前四)、横向课题(主持)。

2、博士学位。

(二)学生要求

12013-2015级学生均可申报,13级、14级学生优先。

2、学生应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学有余力,成绩优秀或学有专长;具有一定科研素质,创新意识强,独立工作能力强。

3、每个学生选报项目不超过2个。

(三)项目要求

1、指导教师限报2个项目。每个科研训练项目学生选报人数原则上为2-5人。鼓励团队合作、跨院系合作。

2、项目起止(含申报、指导、结题等)时间至少1年。

3、既往已获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科研训练”项目的课题,不得重复申请立项。

4科研训练项目选报工作采用网络化系统,其选报指南及管理平台见附件2

5、各学院应督促学生和指导教师开展科研创新训练,对项目进展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三、项目资助

学校投入专项经费,给予每项文科类项目2500元研究经费,理工医科类4500元研究经费。经费本由学生掌握,经指导老师签字方可报销相关费用。

四、时间节点

(一)518日前,教师网上提交科研训练项目申请。

(二)524日前,由学院网上审核,并网上提交审核结果。

(三)527日前,学校审核,并网上公布结果。

(四)530-6月3,学生网上申请项目,填写并提交申请书(见附件1);指导教师网上审核学生申请。

(五)68日前,教务处审核,公布学生选报结果。

(六)610开始,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科研训练工作;科研训练结束后,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情况进行考核,录入学生成绩。

附件:

1、南昌大学创新创业学分科研训练申请书(学生填写)

2、南昌大学实践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指南(科研训练)

 

 

        团委 教务处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学生工作处

                   201656
关于开展2016年科研训练项目选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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