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加强对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及时追踪、了解、督促项目进展,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南大教函〔2023〕67号)要求,拟对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时间
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26日
二、中期检查内容
1.总结项目前期进展;
2.调整、规划项目下阶段项目进度安排。
三、中期检查流程
(一)校级平台填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与指导老师联系,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与后期工作安排,登录“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网址:https://scjypt.ncu.edu.cn/),在线填写《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指导教师登录平台审核学生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
3.各学院教务办指定专人审核学生中期检查表。
4.特别提醒:所有立项项目(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均须在校级平台完成中期检查工作。
(二)省级平台填报流程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国家级、省级项目须在省级平台完成中期检查工作。
1.国家级、省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1:《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各学院于12月21日前将项目负责人填写的附件1(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条件科(办公楼106室)审核并加盖公章;
3.经学校审核,项目负责人于12月26日前将附件1(含教务处盖章)上传至“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jxdc.jxedu.gov.cn/)。
四、项目调整说明
根据省教育厅最新要求,已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项目成员和项目内容不得变更。
五、其它相关要求
1.未进行中期检查,将按延期结题或不能进行结题处理,国家级项目将停止资助,不再给予资助经费。
2.请指导老师指导、督促学生做好项目进展安排,填写中期检查表并审核,如因未能及时审核而影响项目结题,将暂停下1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资格。学院如未按时完成中期检查表审核工作,将予以通报并在年底考核中扣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的重要抓手,请各学院、各项目组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与监督,做好中期检查工作。
联系人:谈潇梦、徐桂芳,联系电话:83969045。
附件:
1.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学生操作手册
3.各学院教务办对口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教务处
2023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