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赣学位〔2015〕7号文件要求,对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进行相应调整,请2016年有首届本科毕业生的学院做好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办法
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1),组织专家组对拟授权专业的办学情况进行实地评审,由专家组依据《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2)进行评审,并将评审安排和审核结果报学籍科。
评审专家组由本学科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专家组成,原则上为5-7人。实地评审每个专业为半天时间,主要程序为:
1、召开评审会议,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约15分钟;
2、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抽检教育教学档案,并就有关问题提问答疑,约45分钟;
3、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情况等,约20分钟;
4、分别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约40分钟;
5、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填写《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附件3),约30分钟;
6、专家组向院系反馈专业评审意见和建议,约 30 分钟。
二、提供材料
请各有关学院3月20日前将评审安排报学籍科并在4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送至学籍科:
1、申报专业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2、《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1)一式两份及PDF 文档;
3、《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附件3)1份及 PDF文档;
4、校外评审专家组详细信息(附件4)1份及Word文档。
附件:
1、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2、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3、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实地评审
4、实地考察专家组名单
教 务处
2016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