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本科生赴广西大学学习交流的通知
各学院:
为适应社会对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需要,拓宽大学生第二校园经历,进一步探索校际间协同培养人才新模式,经学校与广西大学协商,自2015年开始,双方学校每年互派部分学生到对方大学相关专业学习。现将2015年选派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期限与形式
2015-2016-1学期委托广西大学培养,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学习。
二、选派名额
每个学院限推2名,并做好推荐排序工作。推送名额由双方学校根据各自学生申请情况最后确定。广西大学优势专业见附件3。
三、费用缴纳
在广西大学学习期间,学生照常缴纳本校学费,向广西大学缴纳住宿费。学生在广西大学期间所修学分原则上与本校应修学分一致。交通费、生活费、教材费等由学生承担。
四、管理办法
1、学生赴广西大学学习,其学籍、专业不变。学生在广西大学选课安排应及时与所在学院联系,确定课程及学分情况。
2、学院根据课程相同或相近原则,做好学生在广西大学修读课程与成绩的置换与学分认定工作。同时,学生评优评奖、学生工作等仍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管理。
3、学生的户口、档案关系和党、团关系仍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管理。
4、学生该学期须在学校后勤保障部宿舍与教室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有关个人物品由学生自行负责管理。
5、学生学习交流期间需遵守广西大学教学管理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对违犯校规校纪的学生,在广西大学作出通报后,学校根据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6、广西大学为学生学习期间提供必要的学习与生活条件。学生学习结束后,广西大学提供学生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五、申请条件
1、2013、2014年级本科生。
2、学生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处分记录,身心健康。
六、申请办法与程序
1、申请办法: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
2、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学院择优选拔、公示,并于6月9日中午前报送学生申请材料(见附件1、附件2)。
(2)学校将选派人选报送广西大学,由双方学校确定最终学生录取名单。
附件:
1、南昌大学学生赴广西大学学习报名表(学生填写)
2、学生赴广西大学学习报名统计表(学院填写)
3、广西大学2012版本科专业培养计划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