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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修学生参加期末考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5-14 浏览数: )
 

重修上课管理与普通课程上课管理一致。重修单独开班的课程由上课教师组织考核,成绩由上课教师录入,跟班修读的课程与原班级考核方式一致,即均参加期末考核。考核不及格或缺考则参加下一学期开学初组织的补考(不参加缓考)。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单独开班课程的期末考试时间及地点由上课教师安排,监考人员由上课教师所在学院安排,考试安排提前报教务科备案。试卷有关要求与教务处考试中心联系。

二、跟班上课的重修学生可以参加该班级的正常期末考试,考核不及格或缺考则参加下一学期开学初组织的补考。

三、请各学院通知重修学生按时参加重修班的期末考试,考核不及格或缺考则参加下一学期开学初组织的补考。

特别提醒:重修单独开班的考试时间一般会提前安排(第12周已有考试安排),请学生及时向上课老师了解考试时间及安排。

  

教务处     

201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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