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2学期创新学分课程补选、退选、改选的通知
各学院:
2014-2015-2学期创新学分课程(含学科竞赛类、实验模块类课程)初次选课情况及学生要求,现将补选、退选、改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规定及要求
(一)学生必须按照附件1中的“选课对象”要求进行选课。初次选课时未按“选课对象”要求选课的学生,会导致选课无效,请主动退选并重新选课。请各位同学重新登陆系统确认选课结果。
(二)每位学生限选一门课程。
二、补选、退选、改选时间
3月10日17:30—3月11日13:00
三、补选、退选、改选网址
南昌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HTTP://218.64.56.18
四、课程相关信息
详见附件1:2014-2015-2学期创新学分课程及其选课对象。
五、注意事项
(一)选课必须由本人上机完成,不要由他人替选;选课结束后,应重新登录系统查看最终选课结果,并确认选课结果。
(二)创新学分课程以实践指导为主,课程结束后不安排补考、重修。成绩不及格未获得学分的课程不进入学生个人成绩总库,学生可以改选其他创新学分课程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创新学分。
(三)学生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后方有资格选课(助学贷款等特殊情况需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六、联系电话
选课期间系统问题联系电话:0791-83969101、83969100;业务问题联系电话:0791-83969299。
附件:2014-2015-2学期创新学分课程及其选课对象
此通知发至各相关学生班级。
教 务 处
2015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