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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级学生所修课程补考后不合格申请重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9-12 浏览数: )
       根据《南昌大学全日制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昌大校发[2013]37号),"首次修读的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给予1次免费补考机会。必修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必须按学分缴费重修。选修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可按学分缴费重修,或改修同类其他课程;如已满足学分要求,也可放弃。但已修课程不合格成绩将计入成绩单。"

        现将2012级学生第一学期补考仍不及格需申请重修课程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重修报名仅限2012级学生的第一学期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

        2、报名结束后,由教务处统计重修的课程及人数。重修人数在15人以上的课程,单独开班,晚上或周末开课;重修人数在15人以下的课程,跟班听课。

        3、单独开班的重修课表和重修人数不足15人课程的跟班听课方式,另行通知。

        4、不合格重修课程考试与下一学期开学初的补(缓)考统一组织。

        5、重修缴费的时间、地点,与正常选课相同。凡已选课但未缴费的学生,选课无效。

        6、申请办法:

        (1)学生登陆http://218.64.56.18 ,输入本人学号和密码进入系统,双击"学生专区"进入学生专区界面——>单击"D:学籍成绩"——>单击:"2:补考重修报名"——>选择报名学期"为"2013-2014-1"学期,点击"进入报名"按钮出现课程,选择你本学期需要参加重修的课程后点击"报名"按纽即可。一经选定,视学生同意参加本学期重修和下学期开学初的重修考试(与开学初补缓考同时进行);

       (2)网上申请时间为:2013年09月12日至2013年09月20日。

        7、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报名的学生,不予安排重修。

        8、学生考试有舞弊或者违纪的,相应课程不能报名。

        9、如有疑问,请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或教务处学籍科咨询。

教 务 处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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