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前后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了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寒假前后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根据学校安排,2016年寒假从1月22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学生考试结束后可以离校。
下学期即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2016年2月26日开学,请教师按时返校参加教研室活动,学生按时入校报到,2月29日正式上课。
二、期末考试工作
期末集中考试时间是2016年1月11日至20日。各学院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和诚信教育,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真正做到以考促教、以考促学。
1、要加强领导。学院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考试工作,召开教师监考工作会议,认真布置好监考工作,坚决遏制、查处舞弊行为。凡是由本学院报送的学生舞弊情况,不计入对学院“舞弊率”的考核。
2、要贯彻“防重于治”的原则。各学院应要求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组织一次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做好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知晓违纪、作弊应承担的责任、后果及其危害,克服侥幸心理,增强遵守考纪、诚信做人的自觉性。
3、要加大巡考力度。各学院要制定巡视工作方案,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电话,院系领导要亲自参与巡视,明确每一场考试的巡视负责人,逐个考场进行巡查。教务处和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也将加大对学院巡考、监考工作作风和学生考风的监督力度。
三、2012级学生毕业学分审核和往届毕业生毕业工作
1、2012级学生毕业学分审核工作。2012级还有一个学期就将毕业,各学院要提前审核学生的毕业学分,督促学分不够学生及时补选课或补考不及格课程及时重修报名。
2、往届毕业生毕业工作。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往届本科毕业生(延长学制和结业后补修)的毕业工作,包括往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补授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往届本科毕业生双学士学位补授资格审查工作。各学院于2016年1月5日前把毕业和授学位名单报学籍科,逾期不予办理。
四、期末评卷与成绩录入工作
1、各学院要组织教研室或命题教师对各课程试卷进行评阅。试卷评阅必须按照评分标准,把握好评卷尺度,力求试卷评阅客观、公正。
2、成绩录入。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应于考试结束三天内完成成绩评定和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工作。因故不能按时完成的,应报请所在教研室和分管教学的院长批准延期(可放宽至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或由教研室组织安排他人评卷并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成绩未录入情况将于2016年1月24日在南昌大学办公网公布。
五、排课工作
1、在各学院共同努力下,下学期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公共选修课等排课工作现已基本完成。尚未将课表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的学院,请抓紧时间核对并尽快完成课表的录入工作,排课工作应在学期结束前完成。
2、各学院排课要坚持以科学合理、保证教学质量为原则,每位教师每天排课一般不能超过6节,不能在同一班级4节连排。
六、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
1、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学生网上评教系统已于12月15日开放,将于12月22日结束,请各学院加大宣传和组织力度,督促所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
2、同行专家评教工作。本学期同行专家评教工作已于10月10日开始,请各学院于2016年1月8日前完成同行专家评教工作,并于1月11日—14日总结、分析同行专家授课质量评价结果,填写并报送《南昌大学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授课质量评价汇总表》至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
3、校内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请各学院于2016年1月5日前按《南昌大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南大教字〔2015〕7号)指标体系与指标说明,准备并核查各专业定量数据和定性材料;2016年1月6日-12日登陆南昌大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估信息填报系统完成填报工作。
4、江西省普通本科院校专业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及试点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校内七个试点参评专业12月20日完成参评专业数据核查工作,参评和非参评专业12月底完成数据定点修改工作。省教育厅将于2016年1月7日前完成数据公示工作。请各学院按相关文件要求准时完成材料核查、定点修改、审核签字盖章等工作。
5、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工作。请各学院在12月31日前完成本学院2015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报送至教务处质量与评价科;2016年1月6日前各学院与考核单位汇总、核实状态数据材料;学校1月15日前组织召开学院特色与发展汇报会及评审会,每个学院ppt汇报时间8分钟、专家现场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
七、教育教学改革思想大讨论和培养方案工作
1、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教育教学改革思想大讨论工作已进入总结阶段,请各学院做好总结提升工作,撰写大讨论总结报告、“十三五”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和各专业专业建设规划,并于12月25日前提交教学改革与发展科。
2、各学院成立2016版本科培养方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及工作安排,确定联络人;2016年2月28日前完成将2016版本科培养方案初稿,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后报送教学改革与发展科,并准备好3月上旬的汇报会。
3、开展2015年第二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结题鉴定时间为12月29日。请各学院教务办于12月23日17:00前把教师结题的所有材料的电子稿(含汇报PPT)统一发至教学改革与发展科徐桂芳办公网邮箱,结题材料将全部网上公示。
八、实践教学工作
1、本学期放假前各学院和实验室(中心)要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中心)的开放和安全卫生等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做好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报、审定和学生选题等工作。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本学院选题相关表格交至实践教学科。
2、要认真做好下学期实践教学安排。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和实验大纲制定实验课教学计划,并做好实验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验室(中心)规范管理常态化、设备完好率100%、实验开出率100%。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做好学生实习教学工作安排以及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统计工作。2016年3月25日前将本学院实验课表(含汇总表)交至实践教学科,4月30日前实习情况汇总表交至联合培养人才工作办公室。
3、创新创业基地检查验收工作。学校将对2014年建设的10个创新创业基地进行检查, 要求12月18日前各基地根据检查验收标准的基本内容,形成基地工作总结报告,并报送实践教学科。12月22日~24日,学校组织专家听取基地负责人PPT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
4、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检查工作。学校对国家级工程教育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及2012年立项获批的校级优秀“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进行检查,要求各中心和基地于12月21日前完成实践教育基地总结(进展)报告,并报送联合培养人才工作办公室,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九、学生开学初补(缓)考工作
1、开学初补(缓)考集中考试时间为: 2016年2月27日-28日,学生个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明的信息为准。(学生可在2月15日后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具体考试安排。)各学院教务办于2月26日9:30以前到教务处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并于当天下发给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同时提醒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或考试证、校园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本学期Ⅱ类通识课考核不及格要求补考的学生,应于2016年1月30日前登陆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补考报名,未按规定时间申请的将不安排补考。其它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不需要申请补考,下学期开学前教务处将全部安排补考。
3、2011级(五年制)需申请重修考试的学生应于2016年1月30日前登陆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获批后可参加考试。此次重修考试课程为历年单学期开课、补考不及格且未参加过重修考试的Ⅰ类通识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程。“单学期”指2011级学生第一、三、五学期。
十、2012、2013、2014级学生重修报名工作
2012、2013、2014级学生双学期补考后仍不合格需重修的课程应于2016年1月30日前登陆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重修报名,教务处将依据报名情况安排单独开班或跟班听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双学期”指第二、四、六学期。
十一、学生选课工作
1、Ⅱ类通识课选课时间为12月23日-25日,个性课程拟定于2016年1月4日-7日选课,创新学分课程1月7日-8日选课。Ⅱ类通识课和创新学分课程及个性课退选、改选、补选于下学期开学第二周进行,具体通知另行安排。请开课教师做好准备。
2、学生完成选课后,各学院教务办应把完成选课的名单(含个性课程上课名单)送达或告知任课教师,任课教师也可在教务管理系统自己下载打印名单。任课教师须依此名单进行平时考核和登录成绩。
十二、开学初教研准备工作
各学院须于2016年2月26日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并做好记录,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布置落实新学期教学任务、检查新学期教学准备情况、集体备课、教案检查、授课经验交流等。
十三、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
学校将组织开学第一天(2016年2月29日)、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各学院要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同时也要组织全体院系领导进入课堂听课、与师生面对面交流,了解第一手的教学情况。听课情况要及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教学检查、教研室活动要做好记录,这均将作为2016年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材料予以公示。
教 务 处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