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查查

教务推荐-高校社

关于加强2015-2016-1学期期末考试考风建设的通知

南大教函〔2015〕65号

(作者:   发布日期:2015-12-11 浏览数: )
   

各学院:

考试公平,不仅关系到考生的个人命运,也关乎学校人才培养的成败,更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以及诚信体系的构建。然而,我校学生考试违规现象屡有发生,仅20156-10日期间,共查处违规现象70起(其中被处以开除学籍2人,留校察看56人,严重警告12人),同时,监考不严也是目前考试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国家考试作弊入刑”已经是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本次教育教学改革思想大讨论过程,教师及学生对从严查处考试违规现象的呼声越来越高。基于此,现就2015-2016-1学期期末考试考风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各学院要求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组织一次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做好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防重于治”的原则,让学生知晓违纪、作弊应承担的责任、后果及其危害,克服侥幸心理,增强遵守考纪、诚信做人的自觉性。班会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组织学习《南昌大学考场规则》(附件1)。重点强调:考生不得将任何书籍、讲义、笔记本、资料等文字材料(开卷考试允许携带的除外)以及草稿纸、手机、有储存或者传递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电子词典、电子存录设备)等带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上述物品,必须集中放至监考人员指定的地点,其中电子设备必须关机。开考后如发现上述物品放置在身上或身旁的,一律按违规论处。

(二)组织学习《南昌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第四至第十条。重点强调: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携带手机(无论是否开机)或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电子设备,即认定为考试作弊,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取消学位授予资格,取消免试攻读硕士资格,取消当学期评奖评优资格;发现代考的,双方均开除学籍。

(三)传达本通知有关精神。

二、召开教师监考工作会议。以学院或系为单位组织一次监考工作会议,会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改革学业评价方法。由期末一次性考核,改变为课程授课全过程考核;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主动降低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总成绩比例。

(二)组织学习《南昌大学监考人员管理办法》(附件3),并要求监考人员在考试前完成《考场记录表》反面的《考生须知》(附件4)的“监考宣读部分”和“黑板抄写部分”,对个别迟到的学生应单独告之。强调:未按规定严格执行监考职责的,将按《南昌大学关于教学差错与事故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组织学习《南昌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要求监考人员对考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考场记录表中的违纪/舞弊方式应按《处理办法》中明确的违规行为填写,如“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收缴违规使用的材料或工具;将考场记录表、舞弊试卷、舞弊材料或工具报现场考务办公室或教务处学籍科。

(四)要求监考人员监考前严肃强调考场纪律,在监考过程中主动发现、大胆查处学生考试违规行为,斩断考生考试违规的念头。

三、加强考试期间巡视。各学院制定巡视工作方案,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电话,院系领导要亲自参与巡视,明确每一场考试的巡视负责人,逐个考场进行巡查,主要巡查内容包括:

(一)监考人员是否正常到岗,是否严格执行监考职责,考场秩序是否井然。

(二)考生是否按规定隔位就坐,是否按规定出示和放置学生证件。

(三)考生携带的书包、书籍、手机及其他资料是否按规定放置在学生在考试中不可接触的指定地点。

(四)巡视过程中,对发现的任何考生违规苗头应主动核实,如发现学生考试违规,应当场没收考卷,记下违规考生信息,与监考人员一起对考生按违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巡视过程,应主动询问监考人员是否向考生强调考试纪律,每考场巡视时间不少于5分钟,巡视结束后在考场记录表上签名。

学院应根据以上通知要求制定本学院加强考风建设的具体办法,采取更加严格有效的措施,逐步杜绝考试违纪的现象。

学校将成立考试考风巡察组,在学院巡视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巡察,巡察内容主要包括:

(一)携带仪器设备检查学生是否带有手机,检查学生是否带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材料。

(二)巡察是否仍有考生考试违规,对发现的违规情况督促监考人员按程序进行处理。

(三)巡察监考人员是否按要求执行监考职责,发现问题进行制止并予以处理。

巡察情况将在办公网每日一报。对由学校巡察组查处的学生违规情况,将根据评估规定在学院的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和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中予以扣分。

“考风考纪”举报电话:83969101

附件:

1、南昌大学考场规则

2、南昌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3、南昌大学监考人员管理办法

4、考生须知

 

共青团南昌大学委员会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151211

附件1:南昌大学考场规则
附件2:南昌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附件3:南昌大学监考人员管理办法
附件4:考生须知
上一篇:关于2024-2025学年秋季学... 下一篇:关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