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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学业成绩未达到 要求学生退学或跟班试读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7-02 浏览数: )

各学院(部):

2017级、2018级学生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补考工作已结束,根据《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对于本次补考后获得学分数仍少于10个学分且未获得已修课程60%以上学分的学生,应予以退学。本着关心和帮扶原则,经研究决定,对首次获学分数不足10学分的,学生可办理退学或向所在学院申请跟班试读一学期;对连续两次获学分数不足10学分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务处下发“学业成绩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名单,各学院(部)逐个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告之学校有关规定。

1.应予退学的,填写《南昌大学本科学生退学处理审批表》(附件1,退学原因:学业成绩未达到要求)或填写《南昌大学本科学生退学申请审批表》(附件2,退学原因:学业成绩未达到要求);

2.首次获学分不足10学分的可申请自愿退学,填写《南昌大学本科学生退学申请审批表》(附件2,退学原因:学业成绩未达到要求);

3.首次获学分不足10学分的也可申请跟班试读,填写《南昌大学本科学生跟班试读申请表》(附件3)。

二、学生退学申请审批表需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本人及家长签署意见并签名;退学处理审批表由学院填写,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认可。学院工作人员应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及沟通工作。

三、《南昌大学本科学生跟班试读申请表》需由学生本人手写“本人了解学校关于‘获得学分数少于10个学分’退学有关规定,但自愿向学校申请本学期跟班试读,如本学期所获学分数仍少于10个学分,则自愿退学。”申请表除学生本人签名外,还需学生家长签名。学院工作人员应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及沟通工作。

四、请各学院(部)认真落实学工委办、学工处《关于进一步做好学习困难学生关心和帮扶工作的通知》(南大学工函〔20187号)有关要求,关心关注学习困难学生,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制订并落实帮扶措施,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五、请各学院于78日之前完成办理手续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83969100

教务处      

202071




附件1:南昌大学本科学生退学处理审批表.docx
附件2:南昌大学本科学生退学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南昌大学本科学生跟班试读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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