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国创计划”十五周年纪念从书征文的通知》 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于 2007 年启动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并于2012 年在全国推广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十五年来,“国创计划”发展成为高校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载体,在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为全面总结“国创计划”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展示大学生创新创业风采,激发更多大学生投身到创新创业的活动中来,在教育部高教司指导下,“国创计划” 专家组决定组织编写 “国创计划”十五周年纪念公书,下发了《关于“国创计划”十五周年纪念从书征文》的通知,现将此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单位对照通知要求做好征文工作。
一、征文内容
1.《改革篇》
内容:可推荐与“国创计划”相关的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论文,也可推荐近年来在 各类媒体、报刊和期刊上已发表的与“国创计划” 相关的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论文。
对象:“国创计划”项目的指导教师和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教师可申报。
2.《创新篇》
内容:各高校十五年来“国创计划”创新类项目典型案例。推荐案例要求为本校创新计划高质量的项目案例,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性、创新性和代表性。
对象:“国创计划”项目的指导教师、学生成员和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教师可申报。
3.《创业篇》
主题:“国创计划”成就创业梦想
内容:以“国创计划”创业训练项目参与者切身感受真实展示“国创计划” 的实施对提高大学生创业意识与创业能力所发挥的作用。
对象:参加过“国创计划”项目的成员(包括已毕业的学生)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投稿。
4.《成长成才篇》
主题:我与“国创计划”共成长
内容:以项目参与者切身感受真实展示“国创计划”的实施对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创业意识所发挥的作用。
对象:参加过“国创计划”的成员(包括已毕业的学生)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投稿。
5.撰写格式见附件6;所有征文材料均需经过学院审查,审查格式见附件7。
二、征文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阅读《关于“国创计划”十五周年纪念从书征文的通知》,积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员、指导 教师、项目组成员参加征文活动。征文由各单位统一报送,各推荐单位需严格审查,对征文内容的思想性与原创性把关,并填写“国创计划”十五周年纪念丛书征文稿件推荐审查表(附件7),征文电子稿以“《改革篇》/《创新篇》/《创业篇》/《成长成才》:学院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为文件名发至教务处罗亚丹办公网电子邮箱。
三、奖励措施
入选“国创计划”十五周年纪念从书的征文,参照入选国创年会项目认定。
教务处
2022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