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解除考试违规、违纪类学生纪律处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昌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2024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启动 2025 年上半年解除学生纪律处分的申请及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于2024年1月1日后违反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的学生。
二、基本条件
受理对象为处分期已满的学生以及处分期未满需毕业或结业的学生。
三、工作程序
受到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需提交《南昌大学毕业生解除纪律处分申请表》,学生所在学院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
四、具体要求
1.对给予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学院要认真核查学生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及学生受处分后的总体表现,并形成学院意见(报告)。
2.请各学院于2025年5月25日前,将附件3中需准备的纸质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办公楼109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学籍科罗亚丹邮箱。
附件:
1. 南昌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申请解除审批表
2. XXXX学院2025年上半年解除处分学生信息汇总表
3. 学院解除考试违纪需要准备材料
教务处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