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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2学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4-30 浏览数: )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实施管理原则性意见(2019年修订)>的通知》(南大教函〔2019〕16号,详见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启动本学期的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以下简称“双创学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创学分”认定类别

包括课程类、实践项目类、学科竞赛类、文体类、研修类、发明创造类和学术论文类等七大类。

二、双创学分认定时间安排

1. 4月29日,教务处启动学分认定工作。

2. 5月18日前,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制定的实施办法做好学分认定并提交“学分认定信息统计表(附件3)”至教务处条件科。学生提交的原始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等的复印件)及“学分认定申请表”由各学院整理交教务处核查后再返还学院存档。

3. 5月31日前,教务处将对此次申请学分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师生如对学分认定情况有异议,在此期间可向学分认定单位提出异议申请。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学分认定异议申请。

4. 6月中旬前,教务处组织力量将此次学分认定成绩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具体的认定流程如下图:


参与

人员 

学生

教师

学院/部门

             教务处

类别


一、课程类

修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获得相应课程成绩及学分

授课教师负责成绩录入



二、实践项目类

1.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科研训练项目

1.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5),持结题证书与复印件,到项目指导教师处申请学分认定;

2.将指导教师评定的学分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教师所在教学单位。

受理学生学分认定申请,对照《实践项目类学分成绩上限对应表》(附件2),评定成绩。

收集、整理学生提交的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交教务处。

核实、录入成绩与学分

3.创业培训项目

1.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5),到项目指导教师处申请学分认定;

2.将指导教师评定的学分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交至招生与就业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受理学生学分认定申请,对照《实践项目类学分成绩上限对应表》(附件2),评定成绩。

由招生与就业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收集、整理学生提交的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交教务处。


三、学科竞赛类

1.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5),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项目指导教师处申请学分认定;
2.将指导教师评定的学分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教师所在教学单位。

受理学生学分认定申请,对照《实践项目类学分成绩上限对应表》(附件2),评定成绩。

收集、整理学生提交的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交教务处。

核实、录入成绩与学分

四、文体活动类

1.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5),到项目指导教师处申请学分认定;

2.将指导教师评定的学分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教师所在教学单位;文艺类演出、体育类活动分别交至艺术与设计学院、体育与教育学院教务办。

受理学生学分认定申请,对照《实践项目类学分成绩上限对应表》(附件2),评定成绩。

收集、整理学生提交的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交教务处。

核实、录入成绩与学分

五、研修类

1.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5),到所在学院外事负责教师处申请成绩评定;

2.将所在学院外事负责教师评定的学分认定申请表交至国际教育中心(国际交流学院)项目拓展与管理办公室)

学生所在学院外事负责教师受理学生学分认定申请,对照《实践项目类学分成绩上限对应表》(附件2),评定成绩。

国际教育中心(国际交流学院)项目拓展与管理办公室学生提交的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交教务处

核实、录入成绩与学分

六、发明创造类

1.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5),持专利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到项目指导教师处申请学分认定;
2.将指导教师评定的学分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教师所在教学单位。

受理学生学分认定申请, 对照《实践项目类学分成绩上限对应表》(附件2),评定成绩。

收集、整理学生提交的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交教务处。

核实、录入成绩与学分

七、学术论文类

1.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5),持论文原件与复印件,到论文指导教师处申请学分认定;
2.将论文指导教师评定的学分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教师所在教学单位。

受理学生学分认定申请, 对照《实践项目类学分成绩上限对应表》(附件2),评定成绩。

收集、整理学生提交的学分认定申请表。

核实、录入成绩与学分

四、注意事项:

1. 除研修类双创学分,学分认定申请表应交至指导教师所在学院教务办,非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

2. 研修类双创学分,学生需将认定申请表交学生所在学院外事负责教师处申请成绩评定,再提交至国际交流学院申请学分认定。

3. “挑战杯”可以申请第二课堂学分(由团委认定),也可申请认定创新创业课程学科竞赛类学分,两者选择其中一个认定,不得重复认定。

联系人:罗亚丹,联系电话:0791-83969045。


附件:

1.南大教函〔2019〕16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实施管理原则性意见(2019年修订)》的通知

2.南昌大学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课程信息一览表

3.南昌大学2020-2021-2学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信息统计表

4.南昌大学2020年度重点竞赛项目一览表

5.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30

               








附件1:南大教函〔2019〕16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实施管理原则性意见(2019年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2:南昌大学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课程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3:南昌大学2020-2021-2学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4:南昌大学2020年度重点竞赛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5: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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