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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年立项的科研训练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6-27 浏览数: )

各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启动本年度科研训练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2年立项的科研训练项目(具体项目详见“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

二、结题要求

1.结题组织:由项目负责教师所在学院组织结题工作。

2.结题形式:答辩结题。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上或线下答辩方式。

3.结题材料:1)结题报告(2)结题汇报PPT;(3)项目成果。

4.材料提交:由学生提交结题材料。各项目组登录“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https://scjypt.ncu.edu.cn)提交结题材料。具体提交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结题项目推优

根据《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暂行)(南大教函〔2022〕18号),科研训练结题项目,可按10%的比例推荐优秀科研项目(不足1个的按1个推荐),请各学院做好优秀项目推荐工作。

四、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教师、教秘须在结题期间登录“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https://scjypt.ncu.edu.cn)审核结题报告等结题材料。未进行结题审核的项目默认未完成结题,后续将无法受理报帐事宜。请各学院及项目指导教师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认真做好本次结题验收工作。

2.结题报告填报内容已内嵌在双创平台科研训练结题界面,请在平台直接填报(线上、线下答辩均填写);如学院组织线下答辩,请按附件1样表格式提交纸质稿学院。

3.请各学院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结题答辩,并在平台导出结题项目汇总表,导出后请按附件2的格式(推优备注)进行填报,材料电子稿发至教务处谈潇梦办公网邮箱,纸质稿须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办公楼教务处条件科106室。

4.根据《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暂行)(南大教函〔2022〕18号)文件精神,本科生完成本次科研训练项目后,可申请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项目成绩评定、双创学分认定工作将在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开展。

联系人:谈潇梦、徐桂芳,联系电话:83969045。


附件:

1.南昌大学科研训练项目结题报告

2.XX学院2023年科研训练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27日


附件1:南昌大学科研训练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2:XX学院2023年科研训练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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