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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1学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9-29 浏览数: )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实施管理原则性意见(2019年修订)>的通知》(南大教函〔201916,详见附件1)等文件精神,本学期的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以下简称“双创学分”)的认定工作将在第5-8周开展。本次认定“双创学分”的范围包括实践项目类、学科竞赛类、文体类、研修类、发明创造类和学术论文类等六大类。具体的认定流程如下:

一、“双创学分”认定类别

(一)实践项目类

1.实践项目类分为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双创学分科研训练项目及创业培训项目三类。其中,创业培训项目由招生与就业处统一负责认定,不在此次认定范围内。其余两类由指导教师所在教学单位负责认定。

2.学生填写《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5,简称“申请表”),到项目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教师”)处进行学分认定申请。

3.教师根据结题相关情况,对照附件1中的《实践项目类学分成绩上限对应表》,在“申请表”中对学生给予成绩评定,并签字确认。

4.学生持教师签字后的“申请表”到教师所在教学单位教务办进行学分认定。

5.相应教务办收集本科生提交的材料后进行双创学分认定并填写《南昌大学2019-2020-1学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认定信息统计表》(附件3,简称“统计表”)。在填写“统计表”时,请参照《本科生双创学分认定依据》(附件2)对教师评定的成绩进行复核。

(二)学科竞赛类

1.学生填写《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5,简称“申请表”),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教学单位指定教师(以下简称“教师”)处进行学分认定申请。

2.教师根据学生提供材料,对照附件1中的《学科竞赛类学分成绩上限对应表》在“申请表”中对学生给予成绩评定,并签字确认。

3.学生持教师签字后的“申请表”,连同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交至所在教学单位教务办进行学分认定。

4.相应教务办收集学生提交的材料后进行双创学分认定并填写《南昌大学2019-2020-1学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认定信息统计表》(附件3,简称“统计表”)。在填写“统计表”时,请参照《本科生双创学分认定依据》(附件2)对教师评定的成绩进行复核。

5.学科竞赛可分为“重点竞赛项目”和“一般竞赛项目”两大类。重点竞赛项目目录主要参考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专家工作组发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中入选项目和学校优势特色项目,每年动态调整并发布,本次的重点竞赛项目目录详见附件4。一般竞赛项目为各教学单位认可的其它省级以上竞赛项目。

(三)文体类

1.学生填写《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5,简称“申请表”),到相应教学单位的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教师”)处进行学分认定申请。

2.教师综合相关情况,对照附件1中的《文体类学分成绩上限对应表》在“申请表”中对学生给予成绩评定,并签字确认。

3.学生持教师签字后的“申请表”到教师所在教学单位教务办进行学分认定。

4.相应教务办收集学生提交的材料后进行双创学分认定并填写《南昌大学2019-2020-1学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认定信息统计表》(附件3,简称“统计表”)。在填写附件3时,请参照《本科生双创学分认定依据》(附件2)。

(四)研修类

1.学生填写《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5,简称“申请表”),提交至国际事务部项目拓展与管理办公室(国际交流学院三楼302室)教师处进行学分认定申请。

2.教师根据境外交流学习情况,对照附件1中的《研修类学分成绩上限对应表》在“申请表”中对学生给予成绩评定和学分认定,并签字确认。

3.项目拓展与管理办公室收集汇总后,填写《南昌大学学院2019-2020-1学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认定信息统计表》(附件3,简称“统计表”)。在填写“统计表”时,请参照《本科生双创学分认定依据》(附件2)。

(五)发明创造类

1.学生填写《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5,简称“申请表”),到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教师”)处进行学分认定申请。

2.教师根据结题相关情况,对照附件1中的《发明创造类学分成绩上限对应表》在“申请表”中对学生给予成绩评定,并签字确认。

3.学生持教师签字后的“申请表”到教师所在教学单位教务办进行学分认定。

4.相应教务办收集学生提交的材料后进行双创学分认定并填写《南昌大学2019-2020-1学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认定信息统计表》(附件3,简称“统计表”)。在填写“统计表”时,请参照《本科生双创学分认定依据》(附件2)对教师评定的成绩进行复核。

(六)学术论文类

1.学生填写《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5,简称“申请表”),到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教师”)处进行学分认定申请。

2.教师根据论文相关情况,对照附件1中的《学术论文类学分成绩上限对应表》在“申请表”中对学生给予成绩评定,并签字确认。

3.学生持教师签字后的“申请表”到教师所在教学单位教务办进行学分认定。

4.相应教务办收集学生提交的材料后进行双创学分认定并填写《南昌大学2019-2020-1学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认定信息统计表》(附件3,简称“统计表”)。在填写“统计表”时,请参照《本科生双创学分认定依据》(附件2)对教师评定的成绩进行复核。

二、双创学分认定时间安排

1.108日,教务处启动学分认定工作。

2.108-111日,各相关单位根据自身制定的实施办法做好相关学分认定及材料存档等工作。

3.114日,各教学单位提交“统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至教务处教学条件与建设科106室。同时,将学生提交的原始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等的复印件)及“申请表”做好整理、存档工作。

4.11月底前,教务处将教师评定的成绩统一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联系人:罗亚丹,联系电话:83969045.

附件:

1.南大教函〔201916--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实施管理原则性意见(2019年修订)》的通知

2.本科生双创学分认定依据

3.南昌大学2019-2020-1学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信息统计表

4.南昌大学2019-2020-1学期重点竞赛项目目录

5.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

 

                                 教务处

                                 2019929

附件1:南大教函〔2019〕16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实施管理原则性意见(2019年修订)》的通知
附件2:本科生双创学分认定依据
附件3:南昌大学2019-2020-1学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信息统计表
附件4:南昌大学2019-2020-1学期重点竞赛项目目录
附件5: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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