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务处资助学科竞赛的说明
各学院(部):
为落实校院二级管理,明确分工,规范学科竞赛经费管理与使用,根据《南昌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南大教函【2019】61号)精神,现对学科竞赛资助做如下说明:
1. 教务处资助对象为目录中的B级及以上竞赛项目,B级竞赛项目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专家工作组每年发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中的竞赛项目。
2. 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五万元;主办地区级(华东区、华中区)的竞赛项目可设立专项进行资助,资助级别以竞赛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请各学院做好统筹安排工作,如有异议,请与条件科联系,电话83969045,联系人:罗亚丹。
教务处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