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选课的通知(四)
——秋季学期专业选修课正选
各学院:
专业选修课在6月14日12:30~15日16:30已进行了一轮预选,现根据学校选课安排,将专业选修课正选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选课时间:9月13日12:30~14日12:00
二、正选课课程:全校(医学院和软件学院除外)各学院开设的达到选课要求的专业选修课。
三、选课要求:学生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数进行选修,超出部分需按学分缴费(80元/学分,毕业前学校统一核算)。
四、选课步骤
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218.64.56.18);进入“选课中心”,对应的选课名称为“2017-2018秋季学期专业选修课正选”,点击“进入选课”→“专业选修课选课”,按提示进行选课;如果已选课程打算退选,可在网页下面的“选课结果查看及退选”中进行退选。
五、注意事项
(一)正选选课结束后不再接受补选、改选、退选,选课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课要求的课程不开课,同学们可以在下一学年进行其它专业课程的选修。
(二)选课必须由本人上机完成,不要由他人替选;选课结束后,应重新登录系统查看最终选课结果,并确认选课结果。
(三)选课期间联系电话:0791-83969101。
此通知请各学院发至各相关学生班级。
教务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