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学生选报科研训练项目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科研训练项目选报工作的通知》(南大教函〔2017〕37号)文件精神,经学生网上申请,指导教师考核和学校审核,现将2017年学生选报创新创业学分科研训练项目的结果予以公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各学院做好科研训练项目宣传工作。
2.各学院将科研训练学生选报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布。各学院、指导教师、学生均可在“南昌大学实践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查询。
3.指导教师与学生互相联系,开展科研训练(包括开题、训练、中期考核、结题等)。开展科研训练的时间,可安排在暑假进行。
4.学生根据指导教师要求,网上提交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及结题报告等材料。
5.学校安排科研训练经费。
6.科研训练结束后,各学院统一安排结题验收工作。指导教师给予学生对应的课程成绩,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二、有关要求
1.学院是科研训练项目管理的主体,负责项目立项的初审,项目过程管理,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及过程中检查和验收等,并做好科研训练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2.项目起止时间原则上至少一年。
附件:
1.南昌大学2017年科研训练学生选报统计表
2.南昌大学2017年科研训练立项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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