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活动具体要求及材料报送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昌大学2017~2018学年教学周历》安排,夏季学期的实施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2017年9月24日。其中:上班(2周):6月19日~7月2日;暑假(9周):7月3日~9月3日;上班(3周):9月4日~9月24日。为保证夏季学期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夏季学期教学安排主要内容
1.社会实践(特指团委组织实践活动);
2.实习实训(特指列入教学执行计划的实习环节);
3.创新创业(如双创项目、科研训练项目等);
4.第二校园(如各类国境外交流学习等);
5.学科竞赛(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学科竞赛);
6.其他(如列入教学执行计划的双创课程、课程设计及学院自行组织的讲座、研讨会等教学活动)。
二、实施要求
各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规划学生的夏季学期实施方案。各学院夏季学期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有关制度,商讨具体举措,规划资源建设与开放等工作,确保夏季学期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
提倡、鼓励和支持非毕业班学生每年至少参加一项暑期实践活动项目,并在活动结束后提交夏季学期实践活动总结报告,学院负责汇总存档。、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实践活动结束后,请各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夏季学期实施方案。6月18日前提交,电子、纸质各一份,需学院盖章及分管领导签字;
2.南昌大学夏季学期状态数据统计表,详见附件1。6月18日前报送,电子、纸质各一份,需学院盖章及分管领导签字。相关数据将作为夏季学期专项经费资助的主要依据;
3.南昌大学夏季学期总结报告及成果集,详见附件2、附件3。各学院工作总结报告由学院负责人牵头组织撰写。同时,各学院需报送优秀实践活动成果集。成果主要来源包括夏季学期教学安排内容,成果集内容含实践活动总结或研究报告、有关图片、取得成效、可推广经验、特色等。成果材料应具有代表性、推广性,成效显著。10月9日前提交,电子、纸质各一份,需学院盖章及分管领导签字。
学院夏季实践活动实施情况(开展及绩效情况)将纳入年度学院本科教学评估考核指标,教务处将开展专项督查。请各学院认真对待。
附件:
1.南昌大学夏季学期实践活动状态数据统计表
2.南昌大学夏季学期实践活动总结报告
3.南昌大学夏季学期实践活动优秀成果集
教务处
2017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