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办理延长学习期限(结业后补修)手续的通知
各学院:
需要办理延长学习期限(结业后补修)学生请于2017年3月3日前办好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1、填写《南昌大学学分制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或《南昌大学()届结业生补修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并盖章。
2、到教务处学籍科审核费用,再到卡务中心(9栋)缴费并换取发票。
3、教务处学籍科根据缴费发票在学院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学生将“申请表”交到所在学院并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南昌大学本科毕业生延长学习时间申请表》
教务处
2017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