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办理首考已合格课程重修、补修及免修报名等有关手续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昌大学全日制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及《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请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需要办理重修(含首考已合格课程重修)、补修及免修报名等有关手续的同学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
一、首考已合格课程重修
学生对首次修读合格课程的考核成绩不满意,经慎重考虑愿意重修该课程,可申请按学分缴费重修。申请批准后,原课程成绩注销,不能恢复。课程成绩以重修考试成绩实分记载,申请重修合格课程的累计学分,不得超过10学分。
1、申请合格重修的课程仅限本学期已开出课程。
2、申请合格课程重修的学生须在南昌大学教务处主页“文件下载”下载《南昌大学学生首考已合格课程重修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选定拟跟班课程,申请表填妥后,于2017年3月3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科审核,逾期不再办理。
3、申请合格重修的课程跟开课班级上课,修读学生加入开课学生名单,跟班考试(若重修课程与正常修读课程的考试时间冲突,则办理重修课程的缓考手续)。
二、补修和免修
申请补修或免修的学生认真填写《南昌大学补修课程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或《南昌大学免修课程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后,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并盖章,于2017年3月3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科审核,逾期不再办理。
特别提示:根据《南昌大学学生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缺交作业累计超过某门课程作业总数的1/3或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1/3的学生,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考核成绩标识为“取消考核资格”,该课程取消补考必须重修或重选其它课程。请学生在选择跟班修读课程时务必慎重。
如有疑问,请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或教务处学籍科咨询,教务处学籍科咨询电话:0791-83969100。
附件:
1、《南昌大学补修课程申请表》
2、《南昌大学免修课程申请表》
3、《南昌大学首考已合格课程申请表》
教务处
2017年2月17日![](../images/zip.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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