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解除考试违规、违纪类学生纪律处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昌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2024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启动 2024 年下半年解除学生纪律处分的申请及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于2024年1月1日后受到考试违规、违纪类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的学生。
二、基本条件
受理对象为处分期已满的学生以及延长学习年限需于2024年12月毕业的学生。
三、工作程序
受到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需提交《南昌大学毕业生解除纪律处分申请表》,学生所在学院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
四、具体要求
1.对给予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学院要认真核查学生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及学生受处分后的总体表现,并形成学院意见(报告)。
2.请各学院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将《南昌大学毕业生解除纪律处分申请表》、学院处理意见(报告)连同《XXXX 学院 2024 年下半年解除处分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稿签字、盖公章后一并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办公楼109室),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学籍科罗亚丹办公邮箱。
附件:
1、南昌大学毕业生解除纪律处分申请表
2、XXXX学院2024年下半年解除处分学生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