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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秋季学期重修单独开班、跟班修读学生选课及上课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9-23 浏览数: )
 

各学院:

2016-2017秋季学期重修采用单独开班或跟班修读两种方式,有关事宜如下:

一、根据重修报名人数,确定《大学英语(3)》等24门课程(附件:2016-2017秋季学期重修单独开班课程安排表)采取重修单独开班的方式,重修该24门课程的学生教务管理系统已自动预置到学生课表,学生无需在系统中选课,请学生查看个人课表。单独开班重修课程将从第三周(下周)开始上课,请同学们按时上课。

二、其他课程的重修将采取跟班修读的形式上课,跟班重修学生按以下步骤进入教务管理系统(http://218.64.56.18)中选课。

1、在“培养管理”—“我的课表”—“课程课表查询”的课程中输入重修课程名称,点击查询,了解本学期该课程所有课程安排,记下适合自己上课的教师和时间。

2、在“考试报名”—“重修报名选课”中,对自己已报名重修的课程在“操作”栏,点击“选课”,进入选课界面,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安排。

3、特别说明:重修选课不检查课表是否冲突,学生在选课结束后应查询本人的课表(“培养管理”—“学期理论课表”),如有冲突,应及时调整,无法避免冲突的,则可放弃重修,或向所在学院申请免听(免听课程一律不免考)。

4、选课时间为923日至26日,从第三周(下周)开始上课,请同学们按时上课。

三、特别提醒:重修上课管理与普通课程上课管理一致。重修单独开班的课程由上课教师组织考核,成绩由上课教师录入,跟班修读的课程与原班级考核方式一致,即均参加期末考核。考核不及格或缺考则参加下一学期初组织的补考(不参加缓考)。

四、《体育(1)》与《体育(3)》第一次集合地点:体育系(开校运会田径场)大门口,联系电话:17707081977(邹业兵)

附件:2016-2017秋季学期重修单独开班课程安排表

 

 

                                              教务处

                                                2016923
关于2016-2017秋季学期重修单独开班、跟班修读学生选课及上课的通知
附件:2016-2017秋季学期重修单独开班课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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