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各学院实施细则及接收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南大教函[2016]11号)文件精神,现将各学院上报的转专业具体实施细则及接收计划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拟转专业的学生请按要求于3月29日前填写申请表交至学院教务办。
附件:各学院转专业具体实施细则及接收计划
教 务 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