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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2-04 浏览数: )

各学院(部):

为加强对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及时追踪、了解、督促项目进展,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南大教函〔202367号)要求,拟对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时间

2023124——20231226

二、中期检查内容

1.总结项目前期进展;

2.调整、规划项目下阶段项目进度安排。

三、中期检查流程

(一)校级平台填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与指导老师联系,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与后期工作安排,登录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网址:https://scjypt.ncu.edu.cn/),在线填写《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指导教师登录平台审核学生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

3.各学院教务办指定专人审核学生中期检查表。

4.特别提醒:所有立项项目(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均须在校级平台完成中期检查工作。

(二)省级平台填报流程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国家级、省级项目须在省级平台完成中期检查工作。

1.国家级、省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1:《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各学院于1221日前将项目负责人填写的附件1(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条件科(办公楼106室)审核并加盖公章;

3.经学校审核,项目负责人于1226日前将附件1(含教务处盖章)上传至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jxdc.jxedu.gov.cn/)。

四、项目调整说明

根据省教育厅最新要求,已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项目成员和项目内容不得变更。

五、其它相关要求

1.未进行中期检查,将按延期结题或不能进行结题处理,国家级项目将停止资助,不再给予资助经费。

2.请指导老师指导、督促学生做好项目进展安排,填写中期检查表并审核,如因未能及时审核而影响项目结题,将暂停下1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资格。学院如未按时完成中期检查表审核工作,将予以通报并在年底考核中扣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的重要抓手,请各学院、各项目组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与监督,做好中期检查工作。

联系人:谈潇梦、徐桂芳,联系电话:83969045


附件:

1.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学生操作手册

3.各学院教务办对口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教务处

2023124


附件1: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2: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学生操作手册.docx
附件3:各学院教务办对口工作人员联系方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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