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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征集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徽标(LOGO)公告》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7-16 浏览数: )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省属中等专业学校:

  按照《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对长期从教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赣教党字[2015]45号)精神,2015年教师节,我省将首次向长期从教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为使荣誉证书整体设计富有江西教育的地方特色,具有较高的美感和艺术性,赢得广大教师认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徽标(LOGO)”设计征集活动。现将《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征集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徽标(LOGO)公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做好相关宣传动员工作。

  1.各市(县、区)教育局将此公告转发到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并在教育部门、学校网页上公布。

  2.各高等院校、各省属中专在学校主网页上公开此公告。有艺术设计、美术学等相关专业的学校,应当将公告发送到相关专业的院系,请院系做好专业教师的宣传发动工作,鼓励教师积极投稿。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6月25日


附件: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征集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徽标(LOGO)公告

  为广泛宣传长期从教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大力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办公厅《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对长期从教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赣教党字[2015]45号),决定从2015年起,每年教师节对长期从教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为做好今年首次向长期从教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工作,现面向全社会开展“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徽标(LOGO)”设计征集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设计内容

  1. 用于表彰在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任教满30年教师荣誉徽标(LOGO);

  2. 用于表彰在我省乡村学校任教满20年教师荣誉徽标(LOGO)。

  二、设计要求

  1. 设计应充分体现长期从教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讴歌教师——太阳底下最光辉职业的神圣与崇高,“中国梦”筑梦人的理想与追求;展示“四有”好教师的精神风采和江西尊师重教、兴学育人的文化内涵、地域特色、时代特征。用于表彰任教满30年教师的荣誉徽标(LOGO)设计还应突出师德高尚、严谨笃学、爱岗敬业的精神品质。用于表彰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0年教师的荣誉徽标(LOGO)设计还应突出教师坚守乡村、甘于奉献、淡泊名利的意志品格,体现“乡村”元素。

  2. 设计应为原创作品,创意独特、构思精巧,简洁明快、色彩协调,富有思想性、艺术性,有直观的整体美感和较强的感染力、时代感,易懂、易记、易识别。

  3. 设计应注明LOGO比例图、标准色(主色标、辅助色标)和LOGO原尺寸坐标图、矢量图。

  三、征集平台

  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日起至7月25日止。7月30日至8月5日在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公布入闱作品,并进行网络投票。8月10日,公布最终获奖作品。

  五、作品提交 

  1. 登录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按网页提示提交作品。

  2. 设计作品应提供一套完整的电子文档。作品上传格式采用CMYK模式的JPEG或PNG,分辨率300dpi,缩略图的像素180×190,大小不超过1M,大图的像素800×600,大小不超过3M。设计须附上500字以内的LOGO创意和设计说明文字。原始设计图要求:分辨率达到300dpi的或矢量的原始设计图,如用到特殊字体,务必附上字体文件。

  3.入闱作品均以电子稿方式报送原始设计图至邮箱(电子邮箱:747313109@qq.com)。电子稿的文件名须改成报名编码,没有编码的作品将视为无效投稿作品。

  4. 每位投稿人可同时参加两项,即用于表彰任教满30年和用于表彰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0年教师的荣誉徽标(LOGO)设计,参加单项设计者可提交1~3件作品。

  5. 投稿人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以便联系。

  六、奖项设置 

  用于表彰任教满30年教师和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0年教师的荣誉徽标(LOGO)各设采用奖1名,奖金10000元;各设入闱奖若干名,奖金1000元。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向所有获奖者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七、其他事项

  1. 征集活动介绍在江西教育网、江西教育电视台、江西教育传媒集团新视界传媒网(艺嘉周刊)、《教师博览》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均有发布。

  2.设计作品作者应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作品无论采用与否,均不退稿,请投稿人自留底稿。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除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3. 咨询、联系方式: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传媒集团,联系人:葛梦茺 15170412626,0791-86756527;谢 斐 15970604418,0791-86756950。

  4. 主办方对本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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