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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1学期专业课排课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5-20 浏览数: )
 

各学院:

2015-2016-1学期排课工作即将开始,为充分、有效地利用我校现有教学资源,科学合理地做好排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课时间安排

5211000—5291000,各学院安排本学院的专业课;5291700前上报本学院的个性课程。

二、注意事项

(一)严把主讲教师资格关。主讲教师需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职称)。首次开课教师,应严格履行开课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应材料。

(二)每门次课程,一般只能安排一个教师授课,若确实需要多位教师上课的课程,请学院严格审核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注明每位教师上课的具体周次和教学任务,以便教学检查和开展授课质量评价。

(三)课程安排不能从第2节和第6节开始;同一个班级同一门课程不能连排4节;同一位教师在一天之内累计排课不能超过6节;同一位教师尽量不要连排4节。

(四)课程的正常排课时间原则上为周一至周五的第18节。周一至周五的晚上及周六、周日原则上用于安排单独开班的重修课程、个性课程或双学位、辅修专业等课程的教学。如有特殊情况,请学院教务办与教务科协商。

(五)课程表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动。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变动,请填写“南昌大学调(代、停)课申请表”,且必须经主管教学的学院领导签署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准予办理。未经批准随意调(代、停)课按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处理。

(六)周课时4节以上(含4节)课时的课程须隔天排课(艺术或实践性课程除外);课程的周学时不能超过学分的两倍(毕业班和需要集中授课的课程除外)。

(七)周四下午第58节一般不安排专业课(主要用于统一安排II类通识课)。

(八)对排课有特殊需要的学院(需周末排课或4节连排课等情况),请于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签字盖章,报教务科存档,经教务处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系统。

(九)排课时应尽量把已排课教室的现有时间排满,以便空出来更多的教室给自习的同学使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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