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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南昌大学江铃汽车奖学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4-10 浏览数: )
 

各学院:

为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实用型、复合型汽车技术人才,南昌大学与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继续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捐资18.3万元,设立“南昌大学江铃汽车奖学奖教金”。为此,学校启动2015年“南昌大学江铃汽车奖学奖教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金额及名额

奖励金额18.3万元(含奖金、评审和证书制作等费用)。

1、6.4万元奖励全校的优秀学生(优先考虑机电工程学院与江铃汽车产业相关学科专业的优秀学生,含本科生及研究生):一等奖4人,每人5000元;二等奖8人,每人3000元;三等奖10人,每人2000元。每个学院限推3名并做好排序工作。

2、7.1万元奖励“江铃实验班”优秀学生:一等奖3人,每人5000元;二等奖10人,每人3000元;三等奖13人,每人2000元。

3、4.5万元奖励全校的优秀教师(机电工程学院教师5,其他学院教师4),每人5000元。机电工程学院限推10名,其他学院限推1名。

二、评选对象

本校在职在岗教师;“江铃实验班”学生;修业满一年的已注册的本科生及研究生(含博士、硕士)。

三、评选条件

(一)奖学金评选条件

1、在南昌大学修业已满一年以上正式注册的各年级学生。

2、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具有牢固的专业思想,遵纪守法,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3、学习成绩优异,当年学习课程(含I类通识课、学科基础课及专业课)平均学分绩点及综合测评名次均在班级的前25%;学生学习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及综合测评名次在前30%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也可列为评选对象:①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或学术会议上宣读;②科技成果通过鉴定。

4、热心公益服务活动,在校院各班级组织担任学生干部、团干部,且有一定实绩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无违纪受处分、无补考和重修、无恶意欠费情况。

(二)奖教金评选条件

1、本校在职教师、品德高尚,忠诚祖国的教育事业。

2、思想政治表现好,教学质量优良,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评选推荐程序和有关要求

1、评选推荐程序:个人申请,按附件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汇总表→学院审核、初评与推荐→学校评定。

2、学院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教师和学生。各学院评议小组需公平公正地推荐优秀的教师和学生,推荐名单需在全院进行公示。

3、评选材料:请参加学校评选的教师、学生将申报佐证材料(成果或获奖等)复印后装订成册,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通报。申请表、汇总表及佐证材料各一份,A4纸双面印制。

4、时间安排:

12015420日前个人申请。

22015430日前各学院完成初评,并张榜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请学院报送申请表、汇总表和佐证材料,同时通过电子信箱发送汇总表。联系人:机电工程学院机电楼D218办公室严萍老师,联系电话:83969626。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20155-6月学校评审、颁奖。

附件:

1、江铃汽车奖学金申请表(学生)

2、江铃汽车奖教金申请表(教师)

3各学院江铃汽车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学生)

4、各学院江铃汽车奖教金申请情况汇总表(教师)

 

教 务 处

                           2015年49

附件1: 江铃汽车奖学金申请表(学生)
附件2:江铃汽车奖教金申请表(教师)
附件3:江铃汽车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学生)
附件4:江铃汽车奖教金申请情况汇总表(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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