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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1学期2012、2013级部分学科基础课与专业主干课学生自主选修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9-01 浏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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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2012版本科培养方案》的要求,从2012级学生开始采用学分制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逐步推行学分制改革,增加学生选课的自由度,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本学期从20122013级公管、信工、材料、经管、法学、新闻、艺术学院各遴选了一门学科基础课程或专业主干课作为学分制改革课程供所在专业学生自主选修。现将有关选课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课程

1、《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公管学院);

2、《高分子材料性能学》(材料学院);

3、《展示设计》(艺术学院);

4、《新闻采访》(新闻学院);

5、《国际贸易实务(双语)》(经管学院);

6、《低频电子线路》(信工学院);

7、《民事诉讼法》(法学院)。

二、选课对象及选课时间

1、选课对象:

公管学院:公共事业管理131班、行政管理131-133班;

材料学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122班(聚合物复合材料方向)、高分子材料与工程121班(高分子材料方向);

艺术学院:艺术设计[123-124]班(装潢广告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121-122]班(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新闻学院:广播电视学131,新闻学[131-132]班;

经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121班(国际贸易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122班(国际贸易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123班(商英方向);

信工学院:生物医学工程131班、电子信息工程131-132班、中兴通信班131班、通信工程131-134班;

法学院:知识产权法121,法学124班(国际法方向),法学122班(刑事法学方向),法学123班(民商经济)。

2、选课时间20149518:0098日晚上22:00

二、选课网址:http://218.64.56.18

三、选课形式:学生自主选课

四、开课时间:第一周至十六周,具体参见附件一《2014-2015-1学期部分学院专业课程选课表》。

五、选课操作须知:见附件二《南昌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课程选课操作指南》。

六、选课门数: 每位同学只能选一门课的某一位老师。

七、注意事项

1、请各位学生于第一周试听(具体上课时间及地点请见附件一),第一周周五晚上至第二周周一(95日—8日)选课。

2、学生在选定课程后,应珍惜教学资源,认真学习,请在规定的时间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选课(选课期间及结束后,不进行补选和改选),逾期不予办理。缺课达所选课程1/3以上(含1/3)学时,不得参加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计入本人成绩档案。

3、未缴清学费的同学不能参加选课;未办理选课手续者和选课后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者不能取得该课程学分。

4、各年级学生须按相应的规定时间准时自主选课,额满为止;如遇网络拥堵,请错开高峰。

5、选课期间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91-83969101

 
附件:2014-2015-1学期学分制课程选课表

 

教务处

2014年91

附件:2014-2015-1学期学分制课程选课信息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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