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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南昌大学锂电卓越工程人才宜春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4-10 浏览数: )
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锂电类卓越工程人才努力学习,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南昌大学校友会宜春分会捐资在南昌大学设立“南昌大学锂电卓越工程人才宜春奖学金”。根据协议,本年度继续开展南昌大学锂电卓越工程人才宜春奖学金评选工作,奖学金总额为20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励类别、金额及名额

1、成果类:学生参与锂电科研活动,取得一定成果(如发表论文、承担立项、取得专利、学科竞赛等)。择优奖励20名,每名3000元。

2、就业类:与宜春锂电类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直接为宜春锂电企业服务的毕业生。择优奖励20名,每名5000元。

3宜春籍优秀学生类:学生户口所在地为江西宜春地区(含宜春、高安、樟树、铜鼓、奉新、靖安、万载、上高、宜丰、丰城),当年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名次均在班级的前50%。择优评奖,每名3000元。

同时符合以上奖励条件者,按最高标准进行奖励。请各学院根据奖励条件,做好学生的选拔和推荐工作,每项限推2名。

二、评选基本条件

1、南昌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生或研究生。

2、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具有牢固的专业思想,遵纪守法,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3、无违纪受处分、无恶意欠费情况。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有关要求

1、学生申请,填写申请表。

2、学院根据学生申请,评选并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公示学生名单。

4、学校评选并公布结果。

5、评选材料:学生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通报。申请成果类和就业类奖励的学生,需提供相应材料复印件,并与申请表一并装订。

6、时间安排:

1429日前各学院完成初评,并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汇总表(附件2)一份、申请表(附件1)一式六份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送教务处102办公室。同时,汇总表电子文件发至李洋信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20145月学校完成评选并颁奖。

 教 务 处

                            2014年4月9日
附件1: 南昌大学锂电卓越工程人才宜春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学院锂电卓越工程人才宜春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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