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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2学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5-20 浏览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暂行)》(南大教函〔2022〕18号)要求,拟启动本学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以下简称“双创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别

“双创学分”认定包括课程类、实践项目类、学科竞赛类、文体类、研修类、发明创造类和学术论文类等七大类。

二、时间安排

(一)5月26日前,学生登录“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网址:https://scjypt.ncu.edu.cn/ieems-portal/credit/index)申请双创学分认定,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

(二)5月29日前,指导教师、学院/部门登录“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网址:https://scjypt.ncu.edu.cn/ieems-portal/credit/index),对学生提交的双创学分认定申请进行成绩评定、审核确认,具体操作详见附件5。

双创平台没有独立账号,师生需统一通过学校门户系统账号、密码登录,打开双创平台页面后,选择“认证登录--南昌大学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登录

(三)6月3日前,教务处对双创学分认定申请情况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师生如对双创学分认定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的形式向学分认定审核单位提出异议申请。双创学分认定审核单位汇总师生异议申请统一报教务处。公示结束后,将不再受理学分认定异议申请。

(四)6月6日前,教务处公布本次学分认定的结果,并将成绩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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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2025年毕业生请对照2020版培养方案,确认有关实践类创新创业教育学分修读要求,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参加学分认定。

2.学生发起认定申请后,务请多登录平台查询成绩评定、审核进展,以免信息了解不及时,影响学分认定。

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务请在公示期间反馈。认定结果公布、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后,将无法进行更改。

4.“挑战杯”可以申请由团委认定第二课堂学分,也可申请认定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科竞赛类学分,两者选择其中一个认定,不得重复认定。

5.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暂行)〉(南大教函〔2022〕18号),双创学分计入学分绩点,同一类别项目可多次参加学分认定,以最高分载入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库。若拟申请的项目其学分认定成绩未达到最佳分数,可待获得最理想的认定项目,参加任意一次春季学期或秋季学期的学分认定。

6.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南大教函〔2019〕61号),各类学科竞赛项目,按获奖当年级别(A、B、C级)认定学分。B级、C级学科竞赛项目名单,详见附件3。

联系人:谈潇梦、徐桂芳;联系电话:83969045。


附件:

1.南大教函〔2022〕18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暂行)

2.南大教函〔2019〕61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3.南昌大学B级、C级学科竞赛项目一览表

4.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学分认定模块学生操作手册

5.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学分认定模块指导老师操作手册

6.各单位对口教务处教学条件与建设科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教务处

                                                                                  2025年5月20日


附件1:南大教函〔2022〕18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暂行).doc
附件2:南大教函〔2019〕61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3:南昌大学B级、C级学科竞赛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4: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学分认定模块学生操作手册.doc
附件5: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学分认定模块指导老师操作手册.doc
附件6:各单位对口教务处教学条件与建设科人员工作联系方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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