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校内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暂行)》(南大教函〔2022〕18号)要求,拟启动本学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以下简称“双创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类别“双创学分”认定包括课程类、实践项目类、学科竞赛类、文体类、研修类、发明创造类和学术论文类等七大类。二、时间安排 (一)12月31日前,学生登录“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https:...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暂行)》(南大教函〔2022〕18号)要求,拟启动本学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以下简称“双创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别
“双创学分”认定包括课程类、实践项目类、学科竞赛类、文体类、研修类、发明创造类和学术论文类等七大类。
二、时间安排
(一)12月31日前,学生登录“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https://scjypt.ncu.edu.cn/ieems-portal/credit/index)申请双创学分认定,具体操作详见附件5。
(二)1月5日前,指导教师、学院/部门登录“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https://scjypt.ncu.edu.cn/ieems-portal/credit/index),对学生提交的双创学分认定申请进行成绩评定、审核确认,具体操作详见附件6。
双创平台没有独立帐号,师生需统一通过学校门户系统帐号、密码登录,打开双创平台页面后,选择“认证登录--南昌大学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登录 。
(三)1月12日前,教务处对双创学分认定申请情况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师生如对双创学分认定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的形式向学分认定审核单位提出异议申请。双创学分认定审核单位汇总师生异议申请统一报教务处。公示结束后,将不再受理学分认定异议申请。
(四)1月16日前,教务处公布本次学分认定的结果,并将成绩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认定流程
参与 人员 | 学生 | 教师 | 学院/部门 | 教务处 | |
类别 | |||||
一、课程类 | 修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获得相应课程成绩及学分 | 授课教师负责成绩录入 | |||
二、实践项目类 | 1.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科研训练项目 | 登录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选择拟认定项目,提交项目指导教师审核,申报学分认定。 | 审核学生提交的学分认定申请,对照《实践项目类学分成绩上限对应表》(详见附件1相关内容),评定成绩。 | 学院教务办审核并提交教务处。 | 核实成绩与学分、并录入 |
3.创业培训项目 | 登录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项目指导教师审核,申报学分认定。 | 审核学生提交的学分认定申请,对照《实践项目类学分成绩上限对应表》(详见附件1相关内容),评定成绩。 | 招生与就业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指定专人审核并提交教务处。 | 核实成绩与学分、并录入 | |
三、学科竞赛类 | 登录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上传获奖证书证明材料,提交赛事指导教师审核,申报学分认定。 | 审核学生提交的学分认定申请,对照《实践项目类学分成绩上限对应表》(详见附件1相关内容),评定成绩。 | 学院教务办审核并提交教务处。 | 核实成绩与学分、并录入 | |
四、文体活动类 | 登录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上传文体活动证明材料,提交艺术学院程灏老师、体育学院江广金老师审核,申报学分认定。 | 审核学生提交的学分认定申请,对照《实践项目类学分成绩上限对应表》(详见附件1相关内容),评定成绩。 | 艺术学院、体育学院教务办审核并提交教务处。 | 核实成绩与学分、并录入 | |
五、研修类 | 登录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上传研修证明材料,提交国际交流处杨慧老师审核,申报学分认定。 | 审核学生提交的学分认定申请,对照《实践项目类学分成绩上限对应表》(详见附件1相关内容),评定成绩。 | 国际教育学院审核并提交教务处。 | 核实成绩与学分、并录入 | |
六、发明创造类 | 登录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上传发明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外观设计专利证书证明材料,提交项目指导教师审核,申报学分认定。 | 审核学生提交的学分认定申请,对照《实践项目类学分成绩上限对应表》(详见附件1相关内容),评定成绩。 | 学院教务办审核并提交教务处。 | 核实成绩与学分、并录入 | |
七、学术论文类 | 登录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上传发表的论文等证明材料,提交项目指导教师审核,申报学分认定。 | 审核学生提交的学分认定申请,对照《实践项目类学分成绩上限对应表》(详见附件1相关内容),评定成绩。 | 学院教务办审核并提交教务处。 | 核实成绩与学分、并录入 | |
四、C级学科竞赛项目新增工作
根据《南昌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C级指由教指委、全国性学会(协会)等主办的或由省教育厅及同等级别单位主办的赛事。未列入附件3同时符合C级学科竞赛项目要求的竞赛项目,可以学院为单位申请增列为C级学科竞赛项目。请各学院于12月25日前,按附件7格式要求将拟增列C级 学科竞赛目录发至教务处徐桂芳办公网邮箱。
五、C级学科竞赛观察赛事学分认定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关于规范学科竞赛管理的要求,切实维护竞赛公平公正秩序,提升竞赛育人实效,推动我校学科竞赛工作高质量发展,对存在“强制参赛”“收费敛财”“虚假宣传”“奖项滥发”等问题的竞赛项目,学校将在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动态建立C级学科竞赛观察赛事目录并及时公示,列入观察赛事目录的比赛,本通知发布前取得的竞赛奖励(具体以获奖证书上的日期为准),可参与本学期学分认定,不得参与后续学期的学分认定。本学期C级学科竞赛观察赛事目录详见附件4。
六、注意事项
1.2025年毕业生务请对照2020版培养方案,确认有关实践类创新创业教育学分修读要求,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参加学分认定。
2.学生发起认定申请后,务请多登录平台查询成绩评定、审核进展,以免信息了解不及时,影响学分认定。
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务请在公示期间反馈。认定结果公布、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后,将无法进行更改。
4.“挑战杯”可以申请由团委认定第二课堂学分,也可申请认定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科竞赛类学分,两者选择其中一个认定,不得重复认定。
5.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暂行)〉(南大教函〔2022〕18号),双创学分计入学分绩点,同一类别项目可多次参加学分认定,以最高分载入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库。若拟申请的项目其学分认定成绩未达到最佳分数,可待获得最理想的认定项目,参加任意一次春季学期或秋季学期的学分认定。
6.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南大教函〔2019〕61号),各类学科竞赛项目,按获奖当年级别(A、B、C级)认定学分。已列入B级、C级学科竞赛项目名单,详见附件3。
联系人: 徐佳露、徐桂芳;联系电话:83969045。
附件:
1.南大教函〔2022〕18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暂行)
2.南大教函〔2019〕61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3.列入南昌大学2025年秋季学期双创学分认定的B级、C级学科竞赛项目一览表
4.列入南昌大学2025年秋季学期C级学科竞赛观察赛事项目一览表
5.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学分认定模块学生操作手册
6.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学分认定模块教师操作手册
7.各单位对口教务处教学条件与建设科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8.XX学院新增C级学科竞赛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