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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1学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2-13 浏览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暂行)》(南大教函〔202218号)要求,拟启动本学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以下简称“双创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别

“双创学分”认定包括课程类、实践项目类、学科竞赛类、文体类、研修类、发明创造类和学术论文类等七大类。

二、时间安排

(一)1218日前,学生登录“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网址:https://scjypt.ncu.edu.cn)申报双创学分认定,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平台登录帐号、密码与教务管理系统相同。

(二)1222日前,指导教师、学院/部门对学生提交的双创学分认定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具体操作详见附件5

(三)1229日前,教务处对双创学分认定申请情况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师生如对双创学分认定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的形式向学分认定审核单位提出异议申请。双创学分认定审核单位汇总师生异议申请统一报教务处。公示结束后,将不再受理学分认定异议申请。

(四)110日前,教务处公布本次学分认定的结果。

(五)112日前,教务处将双创学分认定成绩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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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挑战杯”可以申请由团委认定第二课堂学分,也可申请认定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科竞赛类学分,两者选择其中一个认定,不得重复认定。

2.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暂行)〉(南大教函〔202218号),双创学分计入学分绩点,若拟申请学分的项目得分未达到最佳成绩,可取最好成绩,在毕业前参加任意一次春季学期或秋季学期的学分认定。

3.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南大教函〔201961号),各类学科竞赛项目,按获奖当年级别(ABC级)认定学分。B级学科竞赛项目名单,详见附件3

4.认定期间,学生和指导老师可在微信搜索“南大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平台”小程序,及时关注学分审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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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本次学分认定的学生,可参加下学期的学分认定。

联系人:谈潇梦、徐桂芳;联系电话:83969045


附件:

1.南大教函〔202218--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暂行)

2.南大教函〔201961--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3.列入南昌大学2023-2024-1学期双创学分认定的B级学科竞赛项目一览表

4.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学分认定模块学生操作手册

5.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学分认定模块教师操作手册

6.各单位对口教务处教学条件与建设科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教务处

20231213




附件6:各单位对口教务处教学条件与建设科人员工作联系方式.xls
附件5: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学分认定模块教师操作手册.docx
附件4: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学分认定模块学生操作手册.docx
附件3:列入南昌大学2023-2024-1学期双创学分认定的B级学科竞赛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2:南大教函〔2019〕61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1:南大教函〔2022〕18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暂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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