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暑假前后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了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暑假前后各项本科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前后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夏季学期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7月4日、8月30日至9月14日。学生假期为2025年7月5日至8月29日,教职工暑假假期为7月12日至8月26日,8月27日(星期三)开始上班。
2025级新生报到时间为8月30日,8月31日前完成缴费注册。其他年级本科生8月30日报到及注册。全体学生9月15日正式上课。
二、推进“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开展调研,全面梳理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现状,分析发展趋势,明确“十五五”期间学校在教育教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领域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形成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的规划草案。
三、部分日常教学工作及时间安排
序号 | 项目 | 主要内容 | 时间节点 |
(一) | 开学初补缓考成绩录入 | 按照开学初补缓考考试安排时间,考试结束后1天内,完成成绩录入。 | 成绩录入截止时间:考试时间结束后3天内。 |
(二) | 科研训练项目申报 | 1.2024年立项科研训练项目结题。 2.2025年科研训练项目申报。 | 9月30日前 |
(三) | 补缓考试安排 | 1.教务处组织各学院教务办核对补缓考信息及整理补缓考试卷。 | 7月7日 |
2.学院教务办领取并下发补缓考学生准考证。 | 8月27日 | ||
3.学生补缓考集中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明的为准)。 | 考试开始时间: 9月6-7日 | ||
(四) | 秋季学期选课 | 1.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通识教育课和创新创业理论课(CL)选课。 | 9月2日/12:30 -- 9月6日/11:00 |
2.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体育(1)》选课。 | 9月9日/12:30 -- 9月12日/11:00 | ||
3.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高等数学(1)(2)选课》。 4.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际銮书院选课。 | 9月10日/12:30 -- 9月12日/11:00 | ||
5.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港澳台侨替代课选课。 | 9月16日/12:30 -- 9月22日/11:00 | ||
6.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补修选课。 | 9月16日/12:30 -- 9月22日/11:00 | ||
7.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重修选课。 | 9月16日/12:30 -- 9月22日/11:00 | ||
8.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通识教育课和创新创业理论课(CL)退改选。 9.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跨专业个性选修课退课。 | 9月23日/12:30 -- 9月28日/11:00 | ||
(五) | 排课工作 | 1.2025-2026学年夏季、秋季学期老生公共基础课、专业类平台课、专业核心课、专业个性选修课等排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2025级排课在新生建档后进行。 2.请各学院(含江西医学院、软件学院)尽快核对并完成课表的录入工作。排课要坚持以科学合理、保证教学质量为原则,具体要求参照相应排课通知。排课工作需在8月底前完成。 | 8月30日前 |
(六) | 教研准备工作 | 请学院组织开展教研活动(进一步布置落实新学期教学任务、检查新学期教学准备情况、集体备课、教案检查、授课经验交流等)。 | 9月14日前 |
(七) | 开学初教学检查 | 开学第一天和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学院要做好上课前准备工作,组织全体院系领导进入课堂听课、与师生面对面交流,了解第一手的教学情况。 | 9月15日--21日 |
(八) | 实践教学工作 | 1.安排下学年秋季学期实验教学,上交实验课表。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和实验大纲制定实验课教学计划,并做好实验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验室(中心)规范管理常态化,实验开出率达到100%。 | 上交实验课表截止时间:10月9日 |
2.做好夏季学期各项教学安排,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 上交夏季学期状态数据表截止时间:9月15日 | ||
(九) |
教师教学能力发展 | 1.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课程助教岗位申请及助教聘任工作的通知》(南大教函〔2025〕13号),完成本学期课程助教考核工作。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研究生助教准入”结项阶段,报送本学期课程助教实施情况。 | 学期末,各教学单位完成本科教学课程助教岗位评聘考核,报送学院实施总结材料,协同助教津贴发放。 |
2.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新入职教师本科课程教学准入制工作的通知》(南大教函〔2025〕29号 ,做好新入职教师教学准入的指导和考核等相关工作。 | 学期末,各教学单位完成新入职教师本科课程教学准入制的相关考核工作。 | ||
(十) | 联合培养工作 | 1.有接收广西大学交换生的学院,应提前做好交换生的安置工作,包括学生编班、教学安排、寝室安排等相关衔接工作。 | 7月10日前 |
2.根据2025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申报通知,各学院积极组织教师申报项目。本学期通过结题评审的项目,按照要求上传结题材料。 | 8月31日前 | ||
3.配合完成集成电路校企合作联合培养班(原中南班)录取学生通知、开班上课及9月增补招生相关工作。 | 9月30日前 | ||
4.各学院配合完成法学(纪检)特色班录取学生转专业、学籍管理、上课通知、任课教师安排等工作。 | 7月10日前 | ||
(十一)
| 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 | 拟申报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院,按通知要求完成系统填报提交。 | 7月30日前 |
(十二) | 优质本科教学成果培育工作 | 学院协助项目组根据专家建议,继续进行资源重组,优化提升项目质量,按通知要求提交培育材料至教务处。 | 7月-9月初 |
(十三) | 领导、同行专家听课评教工作 | 各学院按要求完成本学期学院领导、同行专家听课评教材料汇总整理工作。 | 7月11日前 |
(十四) |
专业认证(评估)工作
| 1.已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专业撰写《持续改进情况报告》《持续改进报备材料》。 | 11月底前交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
2.关注上级部门专业认证相关通知,未通过认证和已到认证有效期的本科专业做好2025年专业认证(评估)申请报告撰写和材料收集工作。 | 8月15日前交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 ||
3.做好口腔医学专业2025年下半年接受认证专家入校考察各项迎评准备工作。 | 9月1日前 | ||
4.2025年已参加专业认证(评估)的建筑学、体育教育专业,对照认证标准和专家考查意见,利用假期做好认证整改工作。 | 8月26日前 | ||
(十五) | 新专业、双学位和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 请相关学院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修订好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 | 8月20日前 |
教务处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