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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学生2025年秋季学期赴台湾清华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4-09 浏览数: )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台湾清华大学的合作协议,现遴选优秀学生赴台湾清华大学交换学习,交换生名额1名,自费学习生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申请条件:

1.交换学生须在我校完成至少一年学业。

2.交换学生在校成绩良好。

3.台湾清华大学各科系均开放申请,我校对应专业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申请。请参照2025秋季学期交流系所(附件1,根据对方高校相关科系领域申请交流,避免发生因专业不符而拒收况。

4.台湾清华大学部分科系提出申请条件如下学生申请时请特别注意

International MBA (IMBA,托福:iBT 79/ ITP 550;雅思 6.0 TOEIC 800或其他同程度的英)限商管学系学生申请、须附英文学习计划、英文成绩。

5.台湾清华大学课程可在对方高校教务处课务组网站查询 https://www.ccxp.nthu.edu.tw/ccxp/INQUIRE/JH/6/6.2/6.2.9/JH629001.php)。2025秋季学期课程预计将在20255月底上线,有兴趣的同学可先参考前一学年同期课程。

6.对方高校的成绩单寄送日期预计为20263月,请申请同学注意此点,恕无法提前提供成绩单

7.自费生申请条件与交换生条件等同。

二、有关费用:

1.交换生交换期间学费仍缴交至校,台湾清华大学不收取任何学费及有关费用。

2.交换学生往返旅费、申领入出境许可费用,以及于所在学校期间各项生活、书籍、保险、宿费与其它个人消费,均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3.学生需提供自行投保涵盖交流期间的意外险及一般医疗保险。交换学生在交换前, 应自行负担费用办妥所需保险,以涵盖交流期间一切医疗及意外支出。保险投保额度为(1)意外险:意外事故医疗保险达人民币25万元以上、意外身故赔款额达人民币50万元以上。(2)一般医疗险:保险达人民币25万元以上,并涵盖住院理赔。

4.自费生需缴纳在台湾清华大学期间学习、生活所需所有费用。

有关费用明细请参考台湾清华大学公告网页:https://oga.site.nthu.edu.tw/p/412-1524-17847.php?Lang=zh-tw

5.学生申请征得所在学院同意(需学院教务办负责人及院领导签字,盖学院章)。学生完成一学期的交换学习后,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可以申请转换为我校相应课程学分。

学分转换流程:由学生本人填写《南昌大学学生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教务办认签字盖章、国际交流处确认后,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南大教函〔20206号文件,见附件2)转换相应学分(学分转换仅针对本科生)。

请于413日提交《姊妹校学期交换生申请表》(附件3)、《陆港澳地区短期入出境申请书》(附件4)、《姊妹校推荐表单》(附件5)、《团体名册》(附件6)等相关材料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入选学生后期办理赴台手续请联系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办公楼423室)林杨老师 ,联系电话83968372


附件:

1.2025秋季学期交流系所

2.南大教函〔20206--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姊妹校学期交换生申请表

4.陆港澳地区短期入出境申请书

5.姊妹校推荐表单

6.团体名册

7.陆港澳籍交换生入台证填写说明

8.学期交换生(大陆香港澳门)申请应备文件



教务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48




附件1:2025秋_清大交流系所.pdf
附件2:南大教函〔2020〕6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附件3:姊妹校學期交換生申請表_application form.doc
附件4:陆港澳地區短期入出境申請書_nthu.docx
附件5:姊妹校推薦表單.xlsx
附件6:團體名冊template_of_Profession.xls
附件7:陸港澳籍交換生入臺證填寫說明_2024.09.pdf
附件8:学期交换生(大陆香港澳门)申请应备文件_checking list.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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