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学生2025年秋季学期赴台湾清华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台湾清华大学的合作协议,现遴选优秀学生赴台湾清华大学交换学习,交换生名额1名,自费学习生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申请条件:
1.交换学生须在我校完成至少一年学业。
2.交换学生在校成绩良好。
3.台湾清华大学各科系均开放申请,我校对应专业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申请。请参照《2025秋季学期交流系所》(附件1),根据对方高校相关科系领域申请交流,避免发生因专业不符而被拒收的情况。
4.台湾清华大学部分科系提出申请条件如下,学生申请时请特别注意:
International MBA (IMBA,托福:iBT 79/ ITP 550;雅思 6.0; TOEIC 800或其他同程度的英语考试):限商管学系学生申请、须附英文学习计划、英文成绩。
5.台湾清华大学课程可在对方高校教务处课务组网站查询 (https://www.ccxp.nthu.edu.tw/ccxp/INQUIRE/JH/6/6.2/6.2.9/JH629001.php)。2025秋季学期课程预计将在2025年5月底上线,有兴趣的同学可先参考前一学年的同期课程。
6.对方高校的成绩单寄送日期预计为2026年3月,请申请同学注意此点,恕无法提前提供成绩单。
7.自费生申请条件与交换生条件等同。
二、有关费用:
1.交换生在交换期间学费仍缴交至我校,台湾清华大学不收取任何学费及有关费用。
2.交换学生往返旅费、申领入出境许可费用,以及于所在学校期间的各项生活、书籍、保险、住宿费与其它个人消费,均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3.学生需提供自行投保涵盖交流期间的意外险及一般医疗保险。交换学生在交换前, 应自行负担费用办妥所需的保险,以涵盖交流期间一切医疗及意外支出。保险投保额度为(1)意外险:意外事故医疗保险达人民币25万元以上、意外身故赔款额达人民币50万元以上。(2)一般医疗险:保险达人民币25万元以上,并涵盖住院理赔。
4.自费生需缴纳在台湾清华大学期间学习、生活所需所有费用。
有关费用明细请参考台湾清华大学公告网页:https://oga.site.nthu.edu.tw/p/412-1524-17847.php?Lang=zh-tw
5.学生申请需征得所在学院同意(需学院教务办负责人及院领导签字,盖学院章)。学生完成一学期的交换学习后,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可以申请转换为我校相应课程学分。
学分转换流程:由学生本人填写《南昌大学学生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教务办认定签字盖章、国际交流处确认后,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南大教函〔2020〕6号文件,见附件2)转换相应学分(学分转换仅针对本科生)。
请于4月13日提交《姊妹校学期交换生申请表》(附件3)、《陆港澳地区短期入出境申请书》(附件4)、《姊妹校推荐表单》(附件5)、《团体名册》(附件6)等相关材料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入选学生后期办理赴台手续,请联系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办公楼423室)林杨老师 ,联系电话83968372。
附件:
1.2025秋季学期交流系所
2.南大教函〔2020〕6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姊妹校学期交换生申请表
4.陆港澳地区短期入出境申请书
5.姊妹校推荐表单
6.团体名册
7.陆港澳籍交换生入台证填写说明
8.学期交换生(大陆香港澳门)申请应备文件
教务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