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科研训练项目选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南昌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南大教函〔2016〕20号)等文件精神,为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掌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的素质,提高其创新实践能力,学校决定继续开展科研训练项目选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学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通过科研训练所有环节(包括申请、立项、开题、训练及中期考核、结题等),成绩合格者可获得2个创新创业学分。科研训练项目实行导师制。指导老师可结合学生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等成果评定其科研训练总成绩。
二、选报要求
(一)教师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指导学生科研训练项目:
1.有在研课题:含厅级课题立项(主持)、省部级课题立项(排前二)、国家级课题立项(排前四)、横向课题(主持)。
2.博士学位。
符合以上条件且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已有帐号的新进教师由各学院(部)收集汇总后报教务处联合培养人才办公室统一开通科研训练平台帐号(同教务管理系统),初始登录密码与帐号相同。
(二)学生要求
1.2015-2017级学生均可申报,15级、16级学生优先。
2.学生应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学有余力,成绩优秀或学有专长;具有一定科研素质,创新意识强,独立工作能力强。
3.每个学生限报1个项目。
4. 2017级新生的初始登录密码为111111。
(三)项目要求
1.指导教师限报2个项目。每个科研训练项目学生选报人数原则上为2-5人,最多不超过7人。鼓励团队合作、跨院系合作。
2.项目起止(含申报、指导、结题等)时间原则上为1年。
3.既往已获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科研训练”项目的课题,不得重复申请立项。
4.科研训练项目选报工作采用网络化系统,其选报指南及管理平台见附件2。
5.各学院应督促学生和指导教师开展科研创新训练,对项目进展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三、项目资助
学校投入专项经费,给予每项文科类项目2500元研究经费,理工医科类4500元研究经费。
四、时间节点
(一)5月10日前,教师网上提交科研训练项目申请。
(二)5月17日前,由学院进行网上项目审核。
(三)5月29日前,经学校评审后网上公布可选项目。
(四)5月30日-6月14日,学生网上申请项目,填写并提交申请书(见附件1);指导教师网上审核学生申请。
(五)6月26日前,教务处审核,公布学生选报结果。
(六)结果公布后,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科研训练工作;科研训练结束后,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情况进行考核,录入学生成绩。
附件:
1.南昌大学创新创业学分科研训练申请书(学生填写)
2.南昌大学教育教学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指南(科研训练)
教务处 团委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学生工作处
2018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