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和相关工作安排,2013各级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部分2012年未结题项目已进入结题验收阶段。现请有关项目负责人和成员认真做好项目结题验收的准备工作,各学院、指导教师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为顺利完成结题验收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为2013年各级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2012年未结题的各级别项目 (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1、工作分工: 2013年的国家级项目和2012年延期结题的国家级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结题;2013年的省级、校级项目和2012年未结题的校级项目由各学院组织结题。
2、材料收集:由学院组织结题的项目,相关材料(含纸质、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办,具体提交时间由学院确定;由教务处组织结题的项目,相关材料(纸质版)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63199602@qq.com(文件统一命名为国家级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18日。
3、结题方式:由教务处组织结题的项目需进行结题答辩。答辩分PPT汇报(每个项目8分钟)、提问与答辩(每个项目5分钟)、专家评议等环节。项目组可在现场展示研究成果(包括实物、发表论文的期刊、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答辩具体分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院组织结题的项目可参照此方式或采取其他合适的方式。教务处将适时组织对学院结题情况的检查。
三、结题材料要求
1、项目结题报告: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见附件5)。
2、项目研究报告:撰写研究报告的主要目的是表述研究成果。研究报告是在项目研究工作结束后、申请结题前,项目组对整个研究过程及研究结果进行整理分析、表达研究成果的书面材料,它是项目科学研究成果的主要成果形式之一。
研究报告由3大部分组成:
①前置部分,指正文之前的信息,包括标题(含课题性质、定位)、署名、摘要、关键词,以及序言(或前言、致谢)、目录。
②正文部分,指研究报告的主体,包括导论(研究背景、问题陈述、研究意义)、研究队伍、研究过程(研究、设计、实验等过程)、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结果与分析。
③结尾部分,指研究过程中所引用的资料,包括参考资料、他人的研究成果、参考书目、注释和附录(附表、附图),以及后记等。研究报告应分章节陈述。总篇幅为20—100页(小四号字,双面打印)。
3、感想与体会:对于完成创新性实验项目过程中的体会及收获写成报告,不少于2000字。
4、结题支撑材料:
①论文、专利。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已获专利的需提交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及论文的电子文档。
②工作记录本。
③成果中有实物的,应提供实物、照片和说明。
④项目成员及指导老师简介。
⑤项目组成员在校学习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工作电子照片等。
5、提交材料要求:
①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
②结题材料册一份:含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报告、体会及收获等结题支撑材料(见附件6)。
③以上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6、答辩汇报材料:准备项目汇报PPT电子版,项目成果展板,现场展示的实物以及项目研究报告等材料(见附件7)。
四、项目异动管理办法
按计划到了结题期限而不能结题的,以及项目组成员在研究期内将毕业离校的,应提出项目异动申请。项目负责人有异动的,应提前至少15天提出异动申请,批准后由指导教师从项目组成员中挑选一人接任,并在指导教师监督下做好研究资料、经费使用情况等交接工作,办理项目异动手续。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将在本校读研的可以申请延期(申请延期者请到各学院教务办填写《项目异动申请表》)。
五、结题验收结果
请各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充分准备。结题验收及后续工作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经专家组评审通过验收的项目,予以结题并可获得创新学分。国家级项目结题后,教务处将结题项目名单(详见附件8)反馈给各学院。省级、校级项目结题后,学院向教务处提交结题项目名单(详见附件8)。待教务处将可获创新学分学生名单导入系统后由学院组织指导教师进行成绩录入。
2、经专家评审为不予通过的项目,应按专家意见中止项目研究,或进行修改完善、参加下次结题评审。一个项目最多参加两次结题评审,未通过的项目予以中止研究。
附件:
1、2012年未结题各级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2、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3、201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4、201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5、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6、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册(装订格式)
7、南昌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现场答辩提供材料汇总表
8、结题项目名单
教 务 处
2015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