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前后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了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暑假前后各项本科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前后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夏季学期时间6月26日至7月7日,9月2日至9月17日。暑假:7月8日至9月1日。
老生由各学院根据夏季学期工作要求自行安排,原则上集中缴费注册时间为9月3日17:00截止。新生9月2日报到。秋季学期于9月18日(星期一)开始,全体学生9月18日正式上课。
二、推进一流课程建设,完善线上教学常态化机制
各学院利用暑期时间推进各类型立项一流课程建设,施行线上教学常态化。全面做好秋季学期线上教学的准备工作,合理制定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学期教学任务,优化教学计划及授课内容。
三、部分日常教学工作及时间安排
序号 | 项目 | 主要内容 | 时间节点 |
(一) | 毕业生毕业工作 |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并做好毕业生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工作。 | 答辩截止时间:6月9日 |
2.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 3.往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补授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4.应届本科毕业生辅修专业(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5.往届本科毕业生辅修专业(双学位)补授资格审查工作。 | 首次上报时间:6月15日 二次截止时间:7月5日 | ||
6.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 预计时间:6月21日 | ||
(二) | 期末成绩录入 | 1.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对考试违规、缺考、取消考核资格的要在标记栏选择“违规”“缺考”“取消”标记。 2.任课教师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评卷及成绩录入的,学院应及时安排其他教师协助完成评卷及成绩录入。 | 成绩录入截止时间:7月3日 成绩未录入公布时间:7月4日 |
(三) | 科研训练项目申报 | 1.2022年立项科研训练项目结题。 2.2023年科研训练项目申报。 | 9月30日前 |
(四) | 补缓考试安排 | 1.教务处汇总补缓考考试数据。 | 7月12日 |
2.教务处组织各学院教务办核对补缓考信息及整理补缓考试卷。 | 9月2日 | ||
3.学院教务办领取并下发补缓考学生准考证。 | 9月12日 | ||
4.学生补缓考(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明的为准)。 | 考试开始时间:9月16日 | ||
(五) | 夏、秋季学期选课 | 1.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跨专业个性选修课选课 | 9月4日/12:30-- 9月6日/11:00 |
2.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通识教育课和创新创业教育课(CL)选课(2022级及更高年级) 3. 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通识教育课和创新创业理论课(CL)退选 | 9月4日/12:30-- 9月8日/11:00 | ||
4.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大学英语(3)》及其他高阶英语选课(2022级) 5.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高等数学》 及《体育》选课(2023级) | 9月12日 /12:30-- 9月15日/11:00 | ||
6.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课程重修选课 | 9月18日 /12:30-- 9月20日/11:00 | ||
7.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转专业补修选课 8.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际銮书院选课 | 9月21日 /12:30-- 9月22日/11:00 | ||
9.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通识教育课和创新创业理论课(CL)退改选课(2022级及更高年级) 10.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跨专业个性选修课退课 | 9月26日 /12:30-- 9月28日/11:00 | ||
(六) | 排课工作 | 1.2023-2024学年夏季、秋季学期老生公共基础课、 专业类平台课、专业核心课、专业个性选修课等排课 工作正在有序进行,2023级排课在新生建档后进行。 2.请各学院尽快核对并完成课表的录入工作。排课要 坚持以科学合理、保证教学质量为原则,具体要求参 照相应排课通知。排课工作需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 | 8月20日前 |
(七) | 教材征订工作 | 请各学院按照2023-2024学年夏、秋季教材征订计划 要求,按时报送教材申请表,提交选用《南昌大学教 材目录(本科2023版)》外的教材,并做好教材选 用审核工作,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 6月20日前 |
(八) | 教研准备工作 | 1.请学院组织开展教研活动(进一步布置落实新学期教学任务、检查新学期教学准备情况、集体备课、教案检查、授课经验交流等)。 | 9月17日前 |
(九) | 开学初教学检查 | 1.开学第一天和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学院要做好上课前准备工作,组织全体院系领导进入课堂听课、与师生面对面交流,了解第一手的教学情况。 | 9月18日--24日 |
(十) | 实践教学工作 | 1.安排下学年秋季学期实验教学,上交实验课表。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和实验大纲制定实验课教学计划,并做好实验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验室(中心)规范管理常态化,实验开出率达到100%。 | 上交实验课表截止时间:10月9日 |
2.做好夏季学期各项教学安排,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 上交夏季学期状态数据表截止时间:9月17日 | ||
(十一) | 教师教学能力发展 | 1.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课程助教岗位申请及助教聘任工作的通知》(南大教函〔2023〕16号),完成本学期课程助教考核工作,制定下学期课程助教计划。报送本学期课程助教实施情况(含工作细则及总结)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 6月27日前 |
2.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新入职教师本科课程教学准入制工作的通知》(南大教函〔2023〕15 号),做好新入职教师教学准入的指导和考核等相关工作。 | 6月30日前 | ||
(十二) | 联合培养工作 | 1.有接收境内高校交流生的学院,应做好交流学生的安置工作,包括交流学生的编班、教学安排、寝室安排等相关衔接工作。 | 6月30日前 |
2.待教育部发布通知后,各学院积极组织教师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 8月31日前 | ||
(十三) | 领导、同行专家听课评教工作 | 各学院要按照要求完成本学期学院领导、同行专家听课评教工作,并在南昌大学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及分析反馈平台录入评教结果。 | 6月30日前 |
(十四) | 专业认证(评估)工作 | 已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第三年的专业撰写《中期改进情况报告》。 | 11月底前交教务处 |
专业认证已被受理专业撰写《自评报告》。 | 7月15日前交教务处 | ||
做好2024年各类专业认证(评估)申请材料收集、报告撰写工作。 | 8月15日前交至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 | ||
已参加专业认证的相关专业,对照认证标准和专家考查意见,利用假期整改并做好台账。 | 8月26日前 |
教务处
2023年6月27日